- 索引号20240929-134405-36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5-25
- 有效性有效
〔2020〕—62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关于第【2020】15号网络投诉件的调查处理情...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我分局于2020年5月14日接到你局转办的第【2020】15号网络投诉件,该网络投诉件反映: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排水口总氮,2020年5月8日、5月9日疑似超标排放。2020年5月20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阅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水口在线监测数据,2020年5月8日12:00至17:00期间总氮数据超标,经查,原因是对总氮开展设备校验比对、标准溶液核查;2020年5月8日17:00至9日09:00期间总氮数据超标和异常,经查,原因是对总氮开展量程零点漂移测试;2020年5月9日10:00至10日02:00期间总氮数据超标和数据异常,经查,原因是对总氮开展设备重复性实验。该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已将《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水口2020年5月8日至10日总氮数据异常的情况报告》上报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备案。该公司5月8日至10日期间按照要求,开展手工采样监测,每2小时对出水口排水进行采样监测,经监测,排水口排放废水总磷、总氮均达标排放。
二、调查结果
2020年5月8日至10日,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水口在线监测数据,排水口总氮超标,属于按期开展设备校验工作,导致数据超标,外排废水总氮未超标。
三、回复情况
因投诉件无联系电话,无法回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将加大对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管力度,监督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