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34435-50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12-03
- 有效性有效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解读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自2017年印发以来,所列化学品的环境风险管控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1种类优先控制化学品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实行环境风险管理;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0种类列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实行环境风险管理;三是依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品作为有毒有害物质,要求重点单位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四是依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将二甲苯麝香等5种化学物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落后产品),禁止其全部或部分使用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