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34441-603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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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12-0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D53250020191129001)办理情...
现将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D53250020191129001)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反映“关于“弥勒市东风路口有一家打石场,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打石场位于新哨镇东风路口老火化厂旁,业主为:钱XX,目前建成一条碎石生产线,于2019年6月10投入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装载机1台、挖机1台、破碎机1台、运输皮带1条,生产原料为:废石,产品为公分石和砂。现场调查时,据相关人员介绍,该厂于2019年11月18日停产至今,场地内露天堆放有约7吨公分石、300吨砂、400吨废石料,均未进行苫盖。经查,该碎石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属“未批先建”项目”。我市接到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指示,立即组织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处理。2019年11月30日由新哨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到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经调查:
(一)调查结论。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
(二)整改措施。一是新哨镇人民政府监督业主限期拆除生产设备,对露天堆放的约7吨公分石、300吨砂、400吨废石料在未外售前运前进行有效苫盖。责任单位:新哨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张韬,整改期限:2019年12月10日前。
二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该碎石项目“未批先建”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任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责任人:何华,整改期限:2019年12月30日。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