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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442-36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0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X53250020191129001)办理情况公示

  现将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X53250020191129001)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投诉内容:1.弥勒大佛脚下,从北到南老公路沿线约70公里辖区夜晚(20:00后)有烟气偷排的情况,环境污染严重(弥勒市北面牛背村后面吉成煤焦化厂);2.往泸西方向亚胜洗涤厂在路边燃烧建筑废料,锅炉未燃料没有使用生物质;3.往南方向,尤家寨村子小酒厂锅炉全部烧煤,污水到处排放无人管理;4.小石山工业园区军校旁边纸箱厂、化工厂、水泥厂、瓦厂外排烟气污染严重;5.华都新型建材厂烧建筑工地拆下来的废模板,东风化肥厂、河湾水泥厂、东风片区小酒厂、竹园方向补其村锌粉厂、黄磷厂、竹园小糖厂等企业外排烟气污染严重,锅炉燃料使用煤,没有用生物质;6.朋普大凹村背后锰合金厂、钙厂生产废料到处堆放。

  二、调查核实情况

  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督察举报件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于11月29日收到州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指示,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要求,迅速抓好案件调查核实和查办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金荣任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市融媒体中心、工业园区、弥阳镇、新哨镇、竹园镇、朋普镇、东风农场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信访转办件工作组。二是迅速制定方案。制定印发《弥勒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转办件(X53250020191129001)办理工作方案》(弥督字〔2019〕9号),将存在的问题及时细化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责任。三是立即调查核实。成立工作组立即对相关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确保举报问题得到精准核实、认真整改、有效查处。

  (一)关于“反映弥勒大佛脚下,从北到南老公路沿线约70公里辖区夜晚(20:00后)有烟气偷排的情况,环境污染严重(弥勒市北面牛背村后面吉成煤焦化厂)”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一是弥勒市吉成能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2×50孔Ⅶ-Ⅱ型两分侧喷单热式机焦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号:91532526760424404F001P,有效期:2017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3日,经夜间巡查,未发现偷排行为。该企业正在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对排放烟气实施24小时监控,该企业煤作为生产原料,1台热水锅炉燃料为焦炉煤气。二是2019年1月至11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弥勒市吉成能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环境监察4次,未发现偷排行为。三是弥勒市环境监测站对焦炉尾气脱硫塔烟囱排放口每季度进行1次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1、2、3、4季度焦炉尾气脱硫塔烟囱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达标排放。四是经2019年11月30日现场调查,燃气锅炉和两台炼焦炉烟气统一收集经脱硫系统处理后经40米排气筒外排,脱硫系统正常运行。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往泸西方向亚胜洗涤厂在路边燃烧建筑废料,锅炉燃料没有使用生物质”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一是红河州亚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亚胜洗涤服务部建设清洗酒店布草(床单、被套、枕套、毛巾)2000件/天的清洗线1条,2014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1月建成投产,环保手续齐全。二是2019年11月30日,经对亚胜洗涤厂进行现场调查时,锅炉在运行,燃料为生物质,配套多级文丘里脱硫除尘设施运行。三是经弥勒市环境监测站于2019年11月30日14:30至16:30分对 2t/h锅炉废气进行采样监测,二氧化硫、颗粒物超标,已立案查处。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关于反映“往南方向,尤家寨村子小酒厂锅炉全部烧煤,污水到处排放无人管理”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尤家寨村子属于农村地区,此寨子在家烤酒,属于小作坊,共计46户(已停业2户),部分烤酒户燃料用煤,部分用木柴。该片区不属于弥勒市禁煤区。二是烤酒小作坊产生的污水排入村子污水沟。反映情况属实。

  (四)关于反映“小石山工业园区军校旁边纸箱厂、化工厂、水泥厂、瓦厂外排烟气污染严重”的问题:一是纸箱厂为弥勒市康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m2瓦楞纸箱,纸箱厂未使用锅炉,生产所需蒸汽依托云南康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5t/h锅炉,经该公司2018年12月委托性监测,达标排放,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二是化工厂为弥勒市九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1月30日现场调查时,弥勒市九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过磷酸钙技改项目于2019年6月停产至今,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三是水泥厂为红河大容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原名:弥勒县乾森建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9月停产,2019年8月1日恢复生产。水泥粉磨站无燃煤锅炉,生产工艺为外购熟料、混合材、石膏按照配比通过皮带秤计量后,经长皮带进入磨机,磨机磨细后通过空气斜槽进入提升机入水泥库包装出售,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四是2019年11月30日现场调查粉磨车间、包装车间在运行,配套的11个布袋除尘器在运行。五是弥勒市122座瓦窑,2019年3月前已全部拆出。反映情况不属实。

  (五)关于反映“华都新型建材厂烧建筑工地拆下来的废模板,东风化肥厂、河湾水泥厂、东风片区小酒厂、竹园方向补其村锌粉厂、黄磷厂、竹园小糖厂等企业外排烟气污染严重,锅炉燃料使用煤,没有用生物质”的问题:一是2019年12月1日上午现场调查时,华都新型建材厂8吨生物质锅炉燃料为建筑工地上拆下的废弃层板,现场堆存废弃层板约1000吨,经弥勒市环境监测站于2019年11月30日14:30至16:30分对华都新型建材厂8吨生物质锅炉烟囱废气进行采样监测,二氧化硫、颗粒物超标,已立案查处。二是东风化肥厂为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于2019年8月7日停产至今。三是河湾水泥厂为弥勒市河湾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无燃煤锅炉,有2台余热锅炉,燃料为窑头和窑尾的尾气,废气经过余热锅炉吸收热量后,经布袋出尘后,经窑头、窑尾排放口排放。2013年初公司建设安装了窑头、窑尾在线烟气监测设备,可实时监测窑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O2、流速、温度、压力等污染物排放情况,窑头可监测颗粒物、流速、温度、压力等。在线烟气监测设施于2014年12月26日通过了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组织的验收(红环[2014]214号)。窑头、窑尾烟气排放口于2013年安装在线监测系统,2014年3月25日与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联网。经查阅窑头、窑尾在线监测数据,2019年11月窑头、窑尾污染物均达到排放标准。四是东风片区小酒厂主要有红河龙缘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弥勒东风大兴地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高原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弥勒市长石酒庄有限责任公司、弥勒米轨时光酒庄、云南帝旺红酒庄园有限公司、弥勒市东风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弥勒东风宝云酒庄等八个酒庄。经调查核实,红河龙缘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弥勒东风大兴地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高原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弥勒市东风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四个酒庄使用的蒸汽发生器燃料均为生物质燃料,弥勒市长石酒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帝旺红酒庄园有限公司、弥勒东风宝云酒庄三个酒庄使用的蒸汽发生器燃料均为电热能,弥勒米轨时光酒庄近年来均未收购原材料进行生产。五是竹园方向补其村锌粉厂为弥勒市锌鑫有色电冶有限公司2万吨/a置换用合金锌粉项目,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停产至今。公司有2台2500KVA密闭矿热炉,电炉使用电能,焦炭作为还原剂,电炉配套布袋除尘和湿式脱硫系统,烟气经氨水处理后能过18米排气筒外排。放渣收尘排口在线监测系统于2018年12月投入使用,12月27日与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联网,2019年5月29日通过验收,无超标排放数据。2019年1-11月弥勒市环境执法大队对公司进行现场监察8次,未发现有违法偷排行为。2019年11月30日现场调查时停产。六是黄磷厂为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1台10t/h锅炉,燃料为烟煤,与环评报告批复一致,磷矿、焦炭烘干系统、60t/h磷炉尾气锅炉燃料为磷炉尾气。10t/h循环流化配套布袋除尘、石灰粉脱硫,锅炉配套磷矿、焦炭烘干系统配套布袋除尘器,60t/h磷炉尾气锅炉配套28000立方/时尾气净化装置(洗涤、脱磷、脱硫等)、回流风机低氮燃烧和布袋除尘器。2015年公司实施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综合治理及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项目,提升项目包括3个子项目:磷炉出渣汽治理子项、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子项、泥磷无害化回收处理子项。项目于2018年2月8日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进行自主验收,2018年8月1日红河州环保局复函同意项目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渣汽、烟气收集治理系统、60t/h磷炉尾气锅炉安装2套在线监测系统于2018年12月26日联网,磷炉渣汽、烟气治理系统是2019年5月30日验收。2019年1-11月弥勒市环境执法大队对公司进行现场监察9次,未发现有违法偷排行为。2019年11月30日现场检查时磷炉渣汽、烟气治理系统和60t/h磷炉尾气锅炉在线监测系统在运行,无超标现象。七是竹园小糖厂现有6家,分别是弥勒市俊源食品厂、弥勒市嘉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晶胤食品有限公司、弥勒市竹园镇星源食品有限公司、弥勒市竹园镇蔗林食品厂、云南星皓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日现场检查时,弥勒市俊源食品厂、弥勒市嘉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竹园镇星源食品有限公司、弥勒市竹园镇蔗林食品厂在生产,燃料是煤,云南星皓食品有限公司于12月1日停产,燃料为生物质,弥勒市晶胤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停产至今。经查环评报告,弥勒市俊源食品厂、弥勒市嘉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为煤, 弥勒市竹园镇星源食品有限公司、云南星皓食品有限公司燃料为生物质,弥勒市竹园镇蔗林食品厂2吨锅炉燃料为煤,6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六)关于反映“朋普大凹村背后锰合金厂、钙厂生产废料到处堆放”的问题:一是朋普大凹村背后锰合金厂为云南省弥勒市冶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料为除尘灰、水淬渣、冶炼渣。2019年11月30日现场调查时,除尘灰堆放于堆棚,水淬渣运到弥勒河湾水泥厂综合利用,冶炼渣堆放在原料棚内综合利用。2019年1月至11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公司进行现场监察9次,将该企业纳入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进行监管,生产废料均规范堆存。二是钙厂为弥勒市甸溪钙业有限公司,11月30日现场调查时发现厂区西北面的临时堆场上露天堆放500吨原料和1吨煤渣,办公室东北面50米处的临时堆场上露天堆放着15吨煤渣和20吨石灰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已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在按程序实施处罚。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整改措施

  一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红河州亚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市华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弥勒市甸溪钙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任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责任人:何华,整改期限:2019年12月30日。

  二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红河州亚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市华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施限期整改、限制生产,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责任人:何华,整改期限:2019年12月30日。

  三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弥勒市甸溪钙业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责任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责任人:何华,整改期限:2019年12月10日。

  四是市人民政府要求对尤家寨片区烤酒废水进行收集处理,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弥阳镇,配合单位:市住建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责任人:张剑林,整改期限:2020年12月30日。

  五是市人民政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对尤家寨片区烤酒酒坊使用的燃煤锅炉进行整治,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弥阳镇,责任人:陈树芳,整改期限: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