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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442-66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53250020191203001号和D53250020...

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53250020191203001号、D53250020191203007转办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弥勒市湖泉小区B区7排4号商铺有一家名为《隆客楼》火锅店24小时营业,空调外机和油烟管道在小区内部,噪音和油烟影响居民生活,并且火锅店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夜间厨房、空调外机噪音过大,门外泔水桶乱放,严重影响交通和附近居民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弥勒市湖泉小区B区7排4号商铺有一家名为《隆客楼》火锅店24小时营业,空调外机和油烟管道在小区内部,噪音和油烟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弥勒市隆客楼餐饮店位于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延长线湖泉小区B区7排4号。2017年9月22日在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经2019年12月4日、5日现场调查,一是弥勒市隆客楼餐饮店在营业,餐饮店建有一个厨房,厨房内设有一眼灶,并配套一个聚气罩,安装了一个油烟净化器,操作间内产生的油烟经聚气罩收集净化后经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二是紧邻弥勒市湖泉小区内厨房西面的外墙上安装了4个空调压缩机,现场调查时未运行。据现场负责人介绍,空调因2018年有住户前来反映噪声后就停止使用。经现场开启空调压缩机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油烟管道运行时发出的噪声不大;根据弥勒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噪声监测结果报告单》(NO.016)显示:2019年12月4日17:20弥勒市隆客楼餐饮店后湖泉小区B区5-11住户窗外1米处监测点实测数据为56.9dB(A),2019年12月5日22:39弥勒市隆客楼餐饮店后湖泉小区B区5-11住户窗外1米处监测点实测数据为53.6dB(A)。

  关于“弥勒市湖泉小区B区7排4号商铺有一家名为《隆客楼》火锅店门口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的问题:12月4日到实地调查,火锅店所在路段除火锅店外人行道上停放有“隆客楼”火锅店老板的1辆小型汽车外,未发现其他车辆乱停乱放的情况,民警立即该火锅店老板进行沟通,要求其将所属车辆停放到附近停车位或停车场内,到店就餐人员车辆必须引导至附近停车位或停车场内停放,老板表示严格遵守。

  关于“弥勒市湖泉小区B区7排4号商铺有一家名为《隆客楼》火锅店门外泔水桶乱放”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火锅店门外泔水桶没有乱堆放现象,按规定规范摆放。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空调外机产生的噪声影响居民生活举报内容属实;油烟、油烟管道产生的噪声影响居民生活举报内容不属实。门外泔水桶乱放不属实;门口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不属实。

  (二)整改措施

  一是对弥勒市隆客楼餐饮店空调压缩机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立案查处。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责任人:何华。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监督弥勒市隆客楼餐饮店对空调压缩机产生的噪声进行整改,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杜绝噪声扰民。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责任人:何华,整改时限:2019年12月26日。

  三是对弥勒市隆客楼餐饮店加强管理,监督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维护和清洗,确保正常运转,达到净化油烟效果。责任单位: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朱宏,整改措施:长期坚持。

  四是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商户违规占用人行道、行车道等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大特别是10:00至14时,17时至19时的巡查力度,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和疏导,坚决取缔严重影响城区交通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