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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443-45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级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53250020191203008号转办件办...

  现将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53250020191203008号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举报人反映弥勒市大路溪村后有一个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气味大,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查,弥勒市大路溪村后有一个垃圾处理厂,属弥勒市住建局环卫站管理。该垃圾处理厂产生气味大的主要原因是进入垃圾处理库区内的垃圾混入大量韭黄垃圾而致。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

  (二)整改措施

  一是及时做好垃圾填埋处理工作,尽量减少垃圾暴露的时间,特别是有韭黄垃圾进入库区时必须当天填埋处理。责任单位: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朱宏,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二是抓紧抓好周边遗撤物的全面日常清理工作,保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朱宏,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进场生活垃圾处理力度,落实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朱宏,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四是由市住建局、弥阳镇加强对分拣韭黄农户进行宣传教育,落实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责任牵头单位: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朱宏。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