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3444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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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12-0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D53250020191201007)办理情...
现将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D53250020191201007)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投诉内容:“弥勒市丽景酒店油烟机产生的声音太大,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我市接到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指示,立即组织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处理。2019年12月2日由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到该酒店进行了调查。经调查:
(一)关于“弥勒市丽景酒店油烟机产生的声音太大,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弥勒市丽景酒店(原名:弥勒县万垠商贸有限公司弥勒《山水人间》旅游文化小镇北区建设项目)位于弥勒市弥阳镇中路中段。2011年1月4日弥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弥发改备案〔2011〕0001号)准予项目备案;建设内容为商业步行街建设,共建设7栋建筑,以商铺、餐饮、宾馆为经营范围;总建筑面积26073.1平方米;2011年4月弥勒县万垠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编制了《弥勒《山水人间》旅游文化小镇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弥勒县环境保护局以(弥环许〔2011〕17号)准予该报告表批复;项目建成后弥勒县万垠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转租给弥勒市丽景酒店进行营业,租期为20年;2018年11月弥勒市丽景酒店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弥勒《山水人间》旅游文化小镇北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于2019年1月16日通过了验收。
经2019年12月3日现场调查,弥勒市丽景酒店在营业,3栋为弥勒市丽景酒店餐饮部,共三层。二楼设置厨房一间,厨房装有一套油烟净化器,厨房产生的油烟经一根10米的烟管引致屋顶排放,烟管顶部装有一台引风机,引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根据弥勒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噪声监测结果报告单》(NO.016)显示:2019年12月2日(11:00-11:20)弥勒市丽景酒店3栋(丽景酒楼)对面敏感建筑物户外电力小区2#监测点实测数据为62.4dB(A),背景值55.5dB(A),扣除背景值61.4dB(A)。
(二)调查结论。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
(三)整改措施
一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弥勒市丽景酒店餐饮部厨房油烟机应风机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立案查处。责任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责任人:何华,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0日。
二是市人民政府要求涉及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监督弥勒市丽景酒店对引风机产生的噪声进行整改,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杜绝噪声扰民。责任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责任人:何华,整改期限:12月20日。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