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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2-2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竹园镇平坤泡塑包装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环境应急预案是指针对本企业生产的特点,为了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本次应急预案编制目的为:
1、有效提高本公司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科学、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机制;
2、切实加强和规范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的措施,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确保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3、预防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能迅速、有效、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危害、损失和影响。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环通〔2015〕39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规范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
凡属弥勒市竹园镇平坤泡塑包装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原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及弥勒市竹园镇平坤泡塑包装厂财产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因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废气、废水、危险物质等环境污染事件。
2、次生、衍生性环境污染事件
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燃烧、大面积泄漏有毒有害物质,或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3、其他
除上述情况外的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四)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认真学习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环通〔2015〕39号),制订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环境突发事件综合预案,主要是通过分析我厂可能导致环保事件的重大危险源与风险,建立预警机制,确定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应急原则和应急措施,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和准备。
(五)应急工作原则
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及实施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2)依法应急,规范处置。(3)统一领导,分类管理。(4)属地为主,分级响应。(5)专家指导,科学处置。(6)充分准备,分级备案。
(六)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弥勒市竹园镇平坤泡塑包装厂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一般,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一般,确定弥勒市竹园镇平坤泡塑包装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一般,表征为“一般[一般-大气(Q0) + 一般-水(Q0)]”。
针对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本厂控制事态的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三级:
1、公司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事件严重危害或威胁着本厂及周围人员安全,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事件排放物大量进入厂区外围环境事件,需要本公司、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2、厂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影响生产较大的生产事件,如厂区内火灾爆炸事件,大型的自然灾害或污染事件、重大伤亡事件为厂级。
3、车间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对生产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依靠各生产车间自身技术力量能够处理。如管道泄漏、设备故障、厂内阀门故障等一般事件,但在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汇报原则。
二、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项目选址于弥勒市竹园镇赵林村委会原赵林红砖厂内。总占地面积2800m2;总建筑面积2102m2,共建设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堆存间、办公区、锅炉房以及公共卫生间等。运营后共建设4条聚苯乙烯(EPS)泡沫箱生产线,年生产300万只泡沫包装箱。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4.35万元,占总投资的17.06%。
弥勒市竹园镇平坤泡塑包装厂基本信息详见表11。
(二)周边环境
1、大气环境风险受体
公司厂址周围3000m范围内大气环境风险受体详见表1-2。
2、水环境风险受体
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雨水:顺应地形排出厂区外,散排至周边农灌沟,最终进入甸溪河;
污水:因地点因素制约,项目区废水不能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废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作为肥料供给周边农地,不外排。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锅炉强制排水排入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平面分布
项目由北向南依次水平布置办公区、仓储区、生产区、锅炉房。厂区入口设置在厂区西北侧,临近朋普镇至竹园镇乡道X101一面,内部道路分流至办公区、生产车间、原料堆存间、成品仓库及锅炉房等,满足厂区内的消防、运输及员工日常生活的需要。各功能区分开,形成单独的功能体系,互不影响,提高各功能区工作效率,布局又达到合理紧凑。项目道路畅通、搬运方便,形成和谐、舒适的生产环境。
三、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
1、 风险物质识别
从公司生产全过程识别环境风险物质,包括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料、“三废”污染物等。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GB 18218-2009)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本公司涉气风险物质和涉水风险物质情况详见表1-3。
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做了地面防渗,完全封闭做到“三防”(防风、防雨、防晒),危废库外面墙上已做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暂存及处置措施等相关资料。同时在危废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2、风险单元识别
环境风险单元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风险物质的一个(套)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装置、设施或场所。
根据厂区平面布置和风险物质分析,本次风险单元划分为:EPS成品及原料仓库、危险废物仓库。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弥勒市竹园镇平坤泡塑包装厂已按要求成立了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具体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1、应急指挥办职责
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如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火灾、爆炸、泄露、非正常排放等事故物资的储备;
②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培训,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向周边企业、村落提供本单位有关主要物质特性、救援知识等宣传材料;
③负责人员、资源配备,应急人员的调动。
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及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⑤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环境突发事件。
⑥确定事件级别上报总指挥;组织实施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联络、动用各应急队伍,现场指挥协调;批准临时性应急方案并实施,紧急状态下决定是否求助外部力量。
⑦负责对现场的事故状态进行分析,记录,必要时进行拍照、摄像等。
⑧综合协调各项应急工作。
⑨接受政府部门的指令和调动。
总指挥职责:
①负责掌握意外事故状况,根据事故的发展,确定现场指挥人员,推动应变机构工作的发挥;
②视灾害状况和可能演化的趋势,判定是否需要外部救援或资源,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
③发布启动和终止事故应急预案命令,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全面负责;
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体成员立即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⑤确保现场人员安全,防止次生灾害或二次事故发生。
⑥救援行动结束后组织善后处置及工作总结。
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各方面关系,检查、落实应急措施实施情况;
②做好救援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③应急结束后,协助总指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④在总指挥不在现场情况下,副总指挥执行总指挥职责。
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①协助总指挥组织协调各应急小分组的工作;
②检查督促事故预防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③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学习工作;
④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⑤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
⑥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应急行动;
⑦负责接受和安排市内外提供的紧急救援;
⑧负责现场人力资源和物资的管理。
2、抢险救援组职责
召集所属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参加抢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或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扩散,最大限度的控制污染事态恶化;负责事故达到控制后,在技术部门或专家的指导下清理和处置现场由于抢险而产生的危险物质;恢复各种设施到正常使用状态;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人员、设备的抢险,对发生的次生灾害的抢险,排险工作;协助相关技术部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组成成分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
①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的指挥下,负责现场抢险抢修作业;
②确保救护人员和受伤人员安全,负责现场紧急救援;
③负责将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事故发展和演变趋势等及时反馈现场情况,以便制定相应的救援方案和措施;
④负责对事故现场险情进行监测监护,为现场救援人员、受伤人员提供险情预报及安全保障;
⑤组织实施事件现场消防抢险救灾方案和事后组织生产恢复;
3、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内、外部通讯联络通畅;
(2)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必要时代表指挥中心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4)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抢险车辆调配。
4、医疗救援组职责
(1)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人员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抢救、紧急处理及治疗工作;
(2)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与医疗单位联系,将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5、消防洗消组职责
(1)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2)负责组织指挥抢救人员和财产,疏散现场遇险人员,清理和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3)负责利用自有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开展灭火自救,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协助和配合公安、消防及专业队伍进行消防保卫应急救援。
6、治安疏散组职责
负责事发地周边安全警戒,协助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公安部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7、物资供应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车辆、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及时到位;
(2)做好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安排伤亡人员及家属的食宿,应急处置的费用支出结算工作;
(3)负责急救行动和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保障。
8、环境监测组职责
(1)负责请求资质部门对环境污染物进行监测、分析;
(2)负责污染物的处理,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对环境的危害;
(3)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工作;
(4)应急响应规程中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
(5)环境突发事故的洗消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
(一)预警
根据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分类与分级情况和环境风险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三级:
(1)一级预警
一级预警是指突发环境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或影响范围没有超出企业的控制能力,但有可能超出企业的控制能力,而做出的预警。
(2)二级预警
二级预警是指已经发生了事故,但事故后果严重性或影响范围没有超出现场的控制能力,从而做出相应的预警。
(3)三级预警
三级预警是指风险源可能发生事故、已经出现发生事故的苗头、或事故发生的初期做出相应的预警。
(二)报警、通讯及联络方式
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如果发生了突发环境事件,可立即通过厂内的所有通讯报警装置进行报警:
(1)对讲机;
(2)内部电话或手机报警。
负责人在接到情况报告后,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通报相关单位,并及时查明事件详情,情况严重的由应急指挥部决定拨打110、119或120求助。
(三)信息报告与通报
当发生环境事故或发现有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救援办公室或应急指挥部。当发生不可控突发事件时,总指挥在接到内部报告后,应第一时间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周边风险受众,告知事件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污染情况,并提出相应的避险措施等;应在事发20分钟内上报弥勒市环保局请求协助深入调查;若发生火灾时还要及时通知当地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请求协助;事故排除(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将事故内容上报弥勒市环保局备案。
六、应急响应与措施
(一)应急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见图1-2。
发生任何突发环境事件后,现场操作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在通知中控室的同时立即向值班人员汇报或直接向应急办公室报警。应急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和严重性判断事件为II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根据当前所发生事故的状态和实际情况,判断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响应级别,以便明确调配应急物资,信息网络开通、协调组织应急行动、工程抢险、警戒与交通管制。倘若发生I级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和外界救援时,立即组织无关人员疏散,现场有受伤人员时还应紧急医疗救护、扩大应急等。请求社会援助时应注意:应明确告之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介质和行走路线;应派人在指定地点等候,负责联络引导;应详细告之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社会救援队伍参与救援时,应统一指挥,明确信号。
(二)应急措施
现场发现人员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或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总指挥,应急总指挥下令启动应急响应,急速调配各应急小组展开先期处置援救等工作;全程指导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处置工作;若发生不可控事件,则应告知弥勒市环保局,共同协商处置方案。
(三)应急监测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将对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水质量和敏感点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保证应急处理措施得当、有效,必须对事件后果进行及时监测。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委托监测单位对下风向和排污口下游地区进行特征污染物及质量监测,并将应急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对事件危害情况进行应急评估,为指挥中心做出撤离、疏散范围、控制范围决策做出判断。
(四)应急终止
应急指挥部在认真分析事故现场情况后,确认事故现场对相关人员和周边环境不会再造成危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泄漏物质妥善处置,污染面清洗完毕,事件条件已经消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到规定的限值之内;3、事件所造成的灾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4、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七、后期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善后组织工作,包括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的影响,安抚受灾影响人员,维护受污染的环境。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人的各应急小组员应认真核对人员清单,清点救援物资装备、器材;核算污染事故处置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处置记录,写出污染事故处置报告。
公司应认真分析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深刻吸取污染事故教训,加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加大投入,认真落实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定制防范措施,防止同类污染事故的再次发生。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保障主要包括: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其他保障(包括资金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维护、交通运输保障、技术保障)。
(二)培训与演练
针对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每年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处置演习(可以与其它综合性预案或专项预案同时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应急小组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展开有效的抢险救援,控制并缓解、处置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奖惩
在与应急救援有关工作中有优异表现的部门或个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或经应急指挥中心讨论后,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1、及时发现、报告险情的。
2、对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出色完成应急救援工作任务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影响公司应急救援工作,造成后果加重的部门或个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或应急指挥中心讨论后,给予一定的处罚。处罚包括公司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停岗培训等。
1、瞒报事故和紧急情况的。
2、盗窃、破坏、挪用应急物资装备的。
3、应急救援中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不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的。
5、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行为。
(四)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本预案按照规定经评审完善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发布实施,并报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由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预案。
九、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说明
该件为简本,附图附件以及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已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