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3461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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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1-1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九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简本)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本预案是为了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避免和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危害及损失,保证医院、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在事件发生后采取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措施,防止事件蔓延、扩大,积极组织抢救、抢险、抢修,发挥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的作用,使事件发生的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使应急管理机制得以完善,做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应急措施稳健有序,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弥勒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规范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弥勒九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突发环境事件,不包括核与辐射的突发事故。
(四)应急预案体系
本养殖场突发环境事件综合预案文本体系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三部分。环境应急预案定位于控制并减轻、消除污染,与养殖场内部的安全预案等其他预案清晰界定、相互支持;由于养殖场突发环境事件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本预案应与弥勒市环境应急预案协调一致、相互配合。
(五)应急工作原则
在应急工作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救人第一、环境优先;先期处置、防治危害扩大;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应急工作与岗位职责相结合。
(六)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本项目只涉及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风险等级大气环境涉气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Q=0.229t Q<1以 Q0表示,生产工艺过程与大气环境风险控制水平类型为M2,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划分为类型 3。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矩阵表可以确定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一般环境风险。
二、养殖场基本情况
(一)养殖场概况
弥勒九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弥勒市弥阳镇章保村委会扯龙村民小组,项目于2015年1月建成投产,项目现有员工17人,场区内提供员工食宿。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85亩,其中40亩为牧草基地。项目建成年存栏规模480头奶牛,年出栏犊牛110头,年出栏育肥牛50头。
(二)周边环境
项目西面600m处为扯龙村,北面520m处为小平地村,项目南面800m处为徐家寨,西面1200m处为甸溪河。
(三)养殖场平面分布
项目养殖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生活区位于养殖区北侧、位于养殖区的侧风向上,能够减少养殖区废气对项目生活区的影响;位于生活区西侧、食堂外围设置隔油池、化粪池;位于进入养殖区的进场道路左侧设置仓库,主要堆存饲养奶牛用的青草料及外购的饲料,位于牛舍的西侧设置挤奶舍,草料堆放区设置于牛舍的北侧,堆粪场于安全填埋井设置于牛舍的东侧,项目区位于养殖区南侧低洼处设置污水贮存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设置于挤奶舍的外侧,牛舍南侧为项目的牧草基地。
三、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结合养殖场实际情况,企业所涉及的物料未列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录。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⑴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修改,组件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查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预备工作;⑵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响应级别;⑶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行动;⑷批准启动现场抢救方案;⑸报告上级机关,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⑹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应急救援级别;⑺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⑻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⑼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二)总指挥职责
(1)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3)负责启动与终止本预案工作;(4)负责掌握突发环境事件状况,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按照本预案推动应急组织工作的发挥;(5)视突发环境事件状况和可能演化的趋势,判定是否需要外部救援或外借应急物资;(6)当需要借助外部应急力量,政府及有关部门介入后,把环境应急指挥权移交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并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7)负责向政府的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进行监测、修复、事件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三)副总指挥职责
副总指挥的职责是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办公室
⑴负责人员、应急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⑵协助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现场处置救援工作;⑶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⑷负责发布应急救援行动的指令;⑸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⑹向上级汇报告和向周边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政府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抢险救援组:
(1)负责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所需的维修设备工具进行存取;2)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对故障或损坏设备进行维修;(3)组织公司内部人员或周边居民严格按照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防止污染事故扩延;(4)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5)对事故泄漏点进行封堵,更换损坏的容器;(6)严格按抢险方案有序、有效的实施现场抢险工作。
环保应急组:
(1)配合外部监测部门采样监测,提供现场协助;(2)负责事故发生后水质监测,若遇消防事故,则对研究所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控,确定疏散范围(影响范围);(3)转移泄漏点的废水、生物醇油、柴油、盐酸和乙醇至空闲容器内,并做好处置工作。
应急保障组:
(1)做好处理环境事件的资金保障工作,负责院内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与发放;(2)做好安全警戒,确保救援现场交通流畅,确保运送抢救物资及人员的畅通;(3)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对现场及周围人员防护指导,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或转移;(4)负责保障事件现场与应急指挥机构及外界的通讯联络,保证院区内所有通讯处于畅通状态;(5)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伤员的救护工作,将受重伤的人员送至急诊科抢救。
警戒疏散组组:
(1)熟练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方法,熟悉本研究所、本楼层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2)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每个科室的疏散救护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通知、引导病人及病人家属通过就近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迅速疏散;(3)负责在指定位置引导病人及病人家属和员工沿指定路线有序撤离,疏散救护人员应控制下楼速度,防止踩踏,引导已逃生人员迅速向应急避难场所撤离,不得围观或重新进入事发现场寻找财物。
五、预防和预警
(一)预警
当发生重大事故时,现场人员根据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控制措施,尽量控制事故蔓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事故地点及事态的发展情况尽快决定单位自救或采取社会救援的应急救援形式,对于可能造成重大或灾难性的事故或依靠本单位力量不能控制或不能及时消除事故后果的,尽早争取社会支援,以便尽快控制事故的发展,并采取以下措施。①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②发布预警公告 ;③抢险组及应急救援队伍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现场负责人根据事故变化动态和发展,监测结果,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危险情况;④根据需要采取设置的措施疏散、撤离或转移者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⑤在事故发生一定范围内根据需要迅速设立危险警示牌(或设置隔离带),禁止与事故无关人员进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危害;⑥及时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物资材料供应保障工作。
(二)报警、通讯及联络方式
公司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熟悉危险目标位置和发生危险事故的应急处理方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应急救援电话、通讯方式须张贴于值班室醒目处。养殖场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固定电话与外部线路进行联系。
六、信息报告与通报
当发生环境事故或发现有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岗位人员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在事故发生5分钟之内电话汇报值班人员或相关领导,值班人员或相关领导收到事故信息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情况决定应急响应规模,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通知各应急小组组长,各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到达事故点开展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及大小,视情况请求外部力量救援,同指挥部应在事发20分钟内向弥勒市环保局及相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请求外部力量协助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七、应急响应与措施
(一)应急响应
事故影响超出养殖场控制范围,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执行;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通报区、市政府,由相关部门决定启动相关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一旦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时,将事故处置权移交政府指挥部人员指挥,并介绍事故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配合协助应急指挥与处置。事故的影响超出发生地点范围,且可被遏制和控制在养殖场区域内。启动二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相关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向邻近单位通报,并将情况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出发生地点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局部区域内,启动三级响应: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指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并将情况通报养殖场应急指挥部。
应急措施
现场发现人员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或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总指挥,应急总指挥下令启动应急响应,急速调配各应急小组展开先期处置援救等工作;全程指导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处置工作;若发生不可控事件,则应告知弥勒市环保局,共同协商处置方案。
(三)应急监测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养殖场求援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养殖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出判断,以便对事件及时正确进行处理。
当发生重大、特大大气或水域污染事故时,养殖场应急指挥部必须配合环境监测站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情况和恢复情况进行监测。
(四)应急终止
应急指挥部在认真分析事故现场情况后,确认事故现场对相关人员和周边环境不会再造成危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②事件造成的危害已经被消除,无继发可能;③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④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⑤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八、后期处置
现场清理工作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实施,污染物收集、处理工作按相关要求实施,危险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搞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赔偿、停产整顿、生态环境修复),尽快消除影响,妥善安置并及时救治伤员。安置受灾人员,赔偿受灾人员损失。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对受污染生态环境进行恢复。
九、保障措施
应急保障主要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其他保障。
十、培训与演练
养殖场由应急领导组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和演练方案”,并报企业法人批准后组织实施,能促使每个岗位人员熟悉预案应急程序及快速适应现场操作,有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故应急事故的处置能力。同时做好应急培训及演练的总结、将相关资料及图片整理存档。
十一、奖惩
对于在抢险救援中有功的,挽救受灾人员生命的或者挽救养殖场内重要物资免受损失的,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审批步骤: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管理部门审核;站长批审。
惩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辞退等。在追查突发环境事故产生原因时,根据各情况,责任到人,由领导经讨论后决定给予相关人员不同力度的惩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十二、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本预案按照规定经评审完善后,由总经理签署后发布实施,并报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由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预案。
十三、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四、说明
该件为简本,附图附件以及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已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