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622-78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0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X530000201806280004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

  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环境保护第六督察组“回头看”X530000201806280004号转办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章保村委会废矿物油收集点,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场地硬化,疑似有废矿物油泄漏,周围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大”。 

  二、调查核实情况 

  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件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6月28日收到州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转办单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指示,要求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迅速抓好案件查办工作。一是及时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俊峰任组长,市政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督查室、市环保局、弥勒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爱卫办、市安监局、弥阳镇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信访转办件办理工作组。二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弥勒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转办件(X530000201806280004)办理工作方案》(弥督字20号),将存在的问题及时细化分解到各涉及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陈小勇,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督查室、市环保局、弥勒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爱卫办、市安监局、弥阳镇。三是及时组织人员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确保举报问题得到精准核实、认真整改、有效查处。 

  (一)关于“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章保村委会弥勒市弥阳镇章保村委会废矿物油收集点,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场地硬化。”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地区废油(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项目位于弥勒市弥阳镇章章小路以南弥东社区三组,主要从事废机油收集中转,2017年9月委托昆明天馨地爽环境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地区废油(废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7年9月18日弥勒市环境保护局以(弥环发〔2017〕93号)准予报告表批复。2017年12月,委托云南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地区废油(废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7年12月15日取得《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地区废油(废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专家组意见》,2018年4月2日,取得弥勒市环境保护局颁发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M5325260001),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经2018年7月1日现场核实,废矿物油中转点油罐区地面已硬化。厂房东北面外有4个平方米未硬化,该举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部分不属实。 

  (二)关于“疑似有废矿物油泄漏。”的问题。经2018年7月1日现场调查核实,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地区废油(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项目已投入运行,未发现废矿物油渗漏迹象的情况。该举报反映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周围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大”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周边空地使用权不属于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地区废油(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周边空地为玉米地和空闲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属于云南新昊公司废机油收购项目区。周边为空地,杂草丛生。该举报投诉内容基本属实。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废矿物油中转点油罐区地面已硬化投诉举报内容不属实。厂房东北面外有4个平方米未硬化属实。未发现废矿物油渗漏迹象的情况,该举报反映内容不属实。周边为空地,杂草丛生。该举报投诉内容基本属实。 

  (二)整改类型 

       限期整改。 

  (三)整改措施 

  市环保局加大对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地区废油(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项目监管力度,严格督促该公司按程序、要求办理完善环保手续,依法、依规经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严防废机油泼洒、跑、冒、滴、漏。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陈小勇,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2.市环保局督促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地区废油(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项目厂房外4平方米未硬化的地面进行硬化。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陈小勇,整改期限:7月30日。 

  (四)办理情况公开 

  于2018年7月4日将此举报件的内容及调查处理情况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网址为http://www.hhml.gov.cn/。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弥勒市人民政府将加大对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地区废油(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环境监管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保监管联合执法制度,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动执法能力,合力打击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需要,形成长效的监督管理常态机制,实现监管执法常态化、长效化。 

  (二)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环境举报案件内容,坚持“线索公开、办理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力度,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做到查清一件、整改一件、上报一件,确保环境信访问题处理到位、公开到位、整改到位,并及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查处和整改情况。 

  (三)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宣传,积极营造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学习、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氛围,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