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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6-2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D530000201806210021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
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D530000201806210021号转办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投诉人于2018年4月曾3次向弥勒市环保局反映,陶钢辉等非法团伙收集、处置、转运废机油,卖到哪里去向不明,问题至今未处理。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件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21日收到州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转办单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指示,要求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迅速抓好案件查办工作。6月22日下午15:30,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该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一是及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农科局、市交通运输局、弥阳镇、朋普镇、市交警大队等为成员的信访转办件办理工作组。二是及时印发《弥勒市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信访转办件(D530000201806210021)办理工作通知。三是由政府办牵头成立工作组,将存在的2个问题及时细化分解到各涉及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弥阳镇、朋普镇,责任人:陈小勇、朱宏、董玉梅、王敏、刘鹏文,协办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工商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确保举报问题得到精准核实、认真整改、有效查处。
经调查核实,一是2018年4月弥勒市环保局共接到3次反映废机油的投诉和举报,4月8日2次,其中1次拨打12369反映滚石沟村存在废机油收购点,从事废机油收购,另外1次为来人反映滚石沟村废机油收购点收购废机油。4月26接到拨打12369举报反映滚石沟小组窝点于2018年4月25日凌晨一点左右将于40吨危险废矿物油非法转移至省内外非法企业。未接到关于陶钢辉等非法团伙收集、处置、转运废机油的举报。二是4月8日的2次举报内容,4月10日,市环保局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中以则村委会滚石沟村汤兴伟无危废经营许可证,从事废机油收购储存,场地油罐内储存废机油,执法人员现场对汤兴伟废机油收购点进行调查取证,4月12日,对汤兴伟废机油收购点进行立案查处,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弥环查扣字〔2018〕01号),查封汤兴伟收购的废机油、油罐、油桶。2018年4月28日,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弥环罚字〔2018〕12号),共罚款人民币1.206万元,已按时缴纳到国库。处罚结果于2018年5月24日在弥勒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弥勒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13日、5月15日向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进行答复,举报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三是4月26日,市环保局第二次接到红河州环保局12369举报件转办单,内容反映汤兴伟(汤开喜父亲)废机油收购点于4月25日凌晨一点左右将40吨危险废矿物油非法转移至省内外。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不属实,5月15日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投诉人,投诉人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四是投诉人于2018年4月曾3次向弥勒市环保局反映收集、处置、转运废机油情况属实。五是经查阅举报和投诉台账记录,未查到或接到关于陶钢辉等非法团伙收集、处置、转运废机油的投诉和举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六是市环保局2018年4月,接到3次有关废机油的投诉和举报,市环保局均受理,按照信访办理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了举报人,将立案查处情况进行了公示。为此,至今未处理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件内容部分属实,部分不属实。投诉人于2018年4月曾3次向弥勒市环保局反映收集废机油情况属实。其余反映内容均不属实。
(二)整改措施
一是由市环保局对云南泽仁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30L废机油进行查封扣押,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二是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大弥阳镇清水塘、滚石沟、朋普镇小寨村货运车辆及改装车辆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严查废机油运输车辆,吊销相关证照,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是市农科局将加大拖拉机、变形拖拉机及农用车的监管力度,严格处置非法运输废机油的违法行为。
四是由市环保局已于2018年6月17日对云南泽仁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负责人陶刚辉进行约谈。
五是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30L废矿物油按照程序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是由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云南泽仁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前,拆除弥勒市朋普镇小寨村委会灰土寨村瓦窑年产设计临时收储中转废油2000吨建设项目设施和场地。
七是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滚石沟汤开喜(原汤兴伟废机油收购点)于2018年6月25日前,按相关要求处置存放的油桶、油罐进行处置。
(三)办理情况公开
于2018年6月26日将此举报件的内容及调查处理情况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网址为http://www.hhml.gov.cn/。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弥勒市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市域内的环境监管力度,强化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废机油监管联合执法制度,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动执法能力,合力打击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需要,形成长效的监督管理常态机制,实现监管执法常态化、长效化。
(二)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环境举报案件内容,坚持“线索公开、办理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力度,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做到查清一件、整改一件、上报一件,确保环境信访问题处理到位、公开到位、整改到位,并及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查处和整改情况。
(三)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宣传,积极营造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学习、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氛围,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