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40257-97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3-31
- 有效性有效
关于抽调人员充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的函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整改落实省、州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考核反馈指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不专”、统筹不力,部分行业领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滞后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协调工作,决定抽调各专项牵头单位人员充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细化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实人员
充实《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弥安发〔2020〕9号)领导小组成员。
赵宇欣 市发展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
杨国华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科长
蒋宏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
张 刚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科长
余宝和 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科长
蔡永寿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管科科长
王云辉 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科长
向汝洪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
吴 懿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黄 宁 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高云松 弥勒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部监察员
陈群武 市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科科长
王云权 弥勒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成员如有变动的,由单位自行递补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弥勒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弥安发〔2020〕8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2.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弥勒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抓好行业领域任务责任分解,并按时间节点系统推动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指导其他行业领域按照本行业领域要求抓好系统贯彻落实。
3.负责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考核督查工作或明查暗访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日常考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日常考核。
5.负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考核、督查、明查暗访情况的起草,送审及通报工作;负责督办通知书、督办函的下达和跟踪管理工作。
6.负责对基层推动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中反映出来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协调,并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加强推动落实。
7.负责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提出约谈或问责处理意见建议,按程序报批实施。
8.负责市级层面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9.完成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的相关事项,负责与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联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职责
1.按照《弥勒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弥安发〔2020〕8号)、《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弥安发〔2020〕9号),负责协调联络、牵头推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2.按要求参加会议,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督查、检查或明查暗访。
3.及时收集、掌握并报送本行业领域制度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统筹做好本行业领域信息汇总及报送工作。
4.根据市安委办2020年11月22日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清单填报补充说明的通知》要求,按月报送“两个清单”推进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参与审定行业领域“两个清单”数据。
5.牵头做好本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弥勒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