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40301-45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7-2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弥应急委办发〔2021〕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目前,我州已进入防汛关键期,暴雨、局部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增多,近期将出现持续性强降雨过程,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风险显著增强。入汛以来,金平、河口等地已发生山洪、滑坡等灾害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6.9万多人(次)受灾,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亿多元,防汛减灾救灾形势严峻。根据市气象局气象发布信息:7月18—23日,受辐合切变及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我市将出现持续降雨过程,预计大部地区过程累计雨量80—100毫米,局地将超过150毫米,最强降雨时段出现在18日夜间至20日,日降水量可能有50—100毫米。 此次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需防范持续降雨引发的城镇内涝、山洪、地质灾害,以及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抗洪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减灾救灾各项制度,强化组织领导,行业部门责任要逐级逐项落到实处,确保防范责任无缝隙、全覆盖。各级责任人要熟悉岗位职责,准确掌握区域风险隐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防汛减灾救灾工作困难和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报预警。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要密切关注、实时跟踪雨情、水情、汛情、灾情、险情,加强重要天气监测预警,强化联合会商研判,进一步提高预报精准度。要强化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做到向群众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重要天气、雨水情、汛情、险情及时传递到村、到户、到人。要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要坚持防范准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加强协调统筹,全力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水务、气象部门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为防汛减灾救灾提供科学依据,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撑保障。水务部门要加强水库、堤防、河道巡查防守,强化工程调度,确保水库、堤防、河道安全。财政和审计部门要保障救灾资金下达和使用,保证救灾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工信、商务、物资储备部门要关注汛情发展,协调储备各类救灾物资,确保物资供应,满足受灾群众生活物资需求。应急、消防救援部门要统筹做好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准备,保障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工作有序、有效实施。自然资源、水务部门要加强群众应急避险疏散演练,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确保及时转移疏散。通信、电力、交通等部门要加强综合保通工作,确保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通畅。住建部门要加强城市内涝排涝除险等应急处置。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管制、治安巡逻等处置措施,维护好社会生产生活治安环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程、尾矿库安全度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
四、加强防汛应急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要落实好防汛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各级各类责任人上岗到位,加密巡查值守频次;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确保遇有汛情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遇有灾情险情及时核实上报,严禁出现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等情况。
弥勒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