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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40302-89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

 

  一、行政执法主体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二、主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戈建生、赵明、王体伟、何伸、姜永信、施宏飞、马跃华、杨平林、卢路平、张文超、李艳波、张倩倩、张刚、毕小荣、王达贤、宫承水、王云辉、马延祥、廖云峰、蔡永寿、卢鹏程、汪愿信、向汝洪、段红发、李红庆、陆松林、余宝和、杨菁菁

  三、主要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承担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情况。

  四、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二)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三)部门规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五、程序

  (一)现场检查

  编制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二)行政处罚

  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决定——送达——执行

  (三)行政强制

  审批——告知——执行

  六、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