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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4030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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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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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弥勒市新哨镇碗白村蚊子沟大桥“8·20”车辆伤害 一般事...

  2022年8月20日11时30许,位于弥勒市新哨镇碗白村蚊子沟大桥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善后处置及事故调查提出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规定,2022年8月21日,弥勒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哨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弥勒市新哨镇碗白村蚊子沟大桥‘8·2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市检察院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技术鉴定分析、询问笔录等,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事故单位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6MA6K6UDF6G)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保荣康,经营状态为存续,经营期限2016年7月7日至2036年7月7日,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铺田下村,经营范围包括起重吊装;装卸搬运;设备搬迁;普通货运;二手车经销。2022年8月20日,湖南唐朝建设有限公司开展蚊子沟大桥桥面铺网片和清扫作业,租用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吊车搬运桥面上堆放的钢筋笼。 

  (二)事故车辆信息。车辆名称:三一汽车起重机(以下简称吊车);设备型号:三一SYM5420JQZ(STC500E5);出厂编号:LFCNNF5PXM2002513,车牌号码:云G95166;车辆类型: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所有人: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21年4月8日;检验有限期:2023年4月;该车辆于2022年3月3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起重机械财产保险(包含:起重机械财产保险、第三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起重货物责任险、转运、转移期间财产损失险、吊臂断裂险);保险有效期:2022年3月4日0时起至2023年3月3日24时。经鉴定,该车发生事故时,制动系统、照明信号装置、喇叭装置、车门车窗、后视镜、反光标识、倒车影像功能有效。 

  (三)事故车辆驾驶员信息。陈俊平,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员工,户籍:云南弥勒市;准驾车型:B2;驾驶证证号:53252619**********;发证机关:云南省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领证日期:2012年6月25日;有效期:2018年6月25日至2028年6月25日;特种作业证编号:53252619**********;档案编号:KMX-Q-JG-A13675;发证机关: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事故发生地点、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地点。弥勒市新哨镇碗白村蚊子沟大桥桥面上。 

  (二)事故发经过。2022年8月20日上午8时许,陈俊平驾驶车牌为云G95166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进入弥勒市新哨镇碗白村蚊子沟大桥桥面上进行吊装作业。09时20分许,陈俊平完成吊钢筋笼作业停留在原地等待工作安排。 

  11时20分许,陈俊平收好吊车大臂和支脚,欲倒车驶出桥面返回公司。11时25许,陈俊平在桥面上倒车行驶120m(蚊子沟大桥8#墩顶到14#墩顶,6跨合计120m)时,将湖南唐朝建设有限公司在蚊子沟大桥清扫桥面的工人杨保春撞倒,卷入车底挤压受伤,导致事故发生。 

  (三)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陈俊平拨打120电话、同时拨打“110”电话。12时20分许,新哨镇中心卫生院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对杨保春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报告及善后处置情况 

  (一)事故报告情况。2022年8月20日12时07分,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接110事故情况电话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并组织相关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导善后处置工作。 

  (二)事故善后处置情况。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事故处置工作,及时赶往事故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及善后事宜,保护事故现场并展开事故调查处理。2022年8月22日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死者遗体于2022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弥勒市殡仪馆火化。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事故造成1人受伤,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杨保春,男,系云南省弥勒市新哨镇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驾驶车牌号码为云G95166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司机陈俊平,安全意识淡薄,关闭倒车影像显示屏,未及时发现车辆后方有人,未鸣笛警示,长距离倒车驶出桥面过程中,将湖南唐朝建设有限公司在蚊子沟大桥清扫桥面的工人杨保春撞倒,卷入车底挤压受伤,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台账,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安排人员到作业现场检查驾驶人员及车辆作业安全;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驾驶车牌号码为云G95166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司机陈俊平长期关闭行车影像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纠正。 

  (三)事故性质 

  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弥勒市新哨镇碗白村蚊子沟大桥“8·20”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及责任人处理建议 

  (一)对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台账,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安排人员到作业现场检查驾驶人员及车辆作业安全;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驾驶车牌号码为云G95166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司机陈俊平长期关闭行车影像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弥勒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陈俊平,男,32岁,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驾驶车牌号码为云G95166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司机,安全意识淡薄,关闭倒车影像显示屏,未及时发现车辆后方有人,未鸣笛警示,长距离倒车驶出桥面过程中,将湖南唐朝建设有限公司在蚊子沟大桥清扫桥面的工人杨保春撞倒,卷入车底挤压受伤,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建议由弥勒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2.周应彬,男,43岁,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弥勒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 

  3.唐春山,男,59岁,湖南唐朝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工作培训教育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五)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弥勒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 

  4.向福云,男,37岁,湖南唐朝建设有限公司在蚊子沟大桥清扫桥面员工带班人员兼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不认真,未及时对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吊车还未离开桥面时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未及时发现纠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湖南唐朝建设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处理情况报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对作业车辆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范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湖南唐朝建设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现场管控,要进一步强化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技能及安全防护意识的教育培训,在做好入职三级教育的基础上,要结合作业人员实际工作内容,采取实操式、体验式的方式提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防范意识。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大对作业现场,督促作业人员切实担负起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责任。 

  (三)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各行业领域、有关部门、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刻认识事故发生暴露出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法治观念,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企业以及劳务公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进场作业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按规定配强配足安全管理人员,督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安全作业习惯,强化现场安全管控,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遏制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失控行为。 

 

云南衡力吊装运输有限公司弥勒市新哨镇碗白村蚊子沟大桥“8·2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