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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40303-90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12
  • 有效性
    有效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省煤器检维修作业 “8·1...

   2022年8月11日22时45分许,位于弥勒市竹园镇的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磷炉尾气发电厂车间低温省煤器平台进行锅炉省煤器检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事故发生后,弥勒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健对事故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调查核实事故原因,关注舆情动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8月12日,弥勒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戈建生担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竹园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依法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