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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6-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强降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弥安办发〔2018〕2号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强降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温天气防寒防冻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省、州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为有效防范因降温天气对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降温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强降温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务必做好应对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逐级压实责任,全力以赴应对雨雪等极端天气造成的安全生产问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有关各方有序协调配合,快速高效处置,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市交通运输、铁路、水运部门要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作为重中之重任务。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农村地区道路等的巡查,一旦发生雨情雪情冰情,道路通行受到影响时,采取关闭道口、限速行驶、强制分流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科学疏导车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安委会有关成单位要加强对中小校舍及乡村卫生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转移安置城乡危旧房屋居民,确保不因恶劣天气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加强取暖安全宣传教育。要切实保证居民水、电、气供应安全,做好供保应急准备,一旦发生设备故障,要确保抢修力量及时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四、切实保证工农业生产安全工作。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强降温可能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准备,加强对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设备的检查、巡查和整修,特别要加强山区路线的巡查维护,防止因覆冰造成线路损坏,确保安全正常运行。要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雨雪极端天气不能保证安全的,该停工的必须停工,正常生产的务必要加强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
五、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做好信息发布及应急值守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强降温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预测天气变化趋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广泛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做好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