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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40319-30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2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弥安发〔2018〕10号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2018年汛期气候状况总体偏差,主汛期短历时强降水可能多发频发,各类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极大,防汛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4月26日省安委会全体会议上阮成发省长的指示要求,突出重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牢基础,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全市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安排、充分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红发〔2018〕4号),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必须”要求,主要领导带头部署,分管领导带头检查,推动工作见实效。要结合本地汛期气候特点和行业领域汛期事故特点,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认真查找存在的隐患及薄弱环节,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把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抓好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检查重点,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以“1+7”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以防范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及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为重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一)煤矿。井工煤矿: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开展各井田范围内及井边矿井采空区位置和积水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是否补充完善水文地质方面的各类图件;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雨季三防”措施;是否加强井上、下防治水安全管理,确保各项防治水工程有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露天煤矿:重点检查建立完善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疏干排水技术管理及疏干巷道雨季人员撤离制度;完善综合水文地质等各类图件;全面对地面排水沟渠、储水池、防洪泵等防洪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排水能力满足要求;全面加强矿坑内疏干水泵、管道和运行控制等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不带病运行,并满足疏干矿坑涌水需求。

  (二)非煤矿山。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汛期安全生产文件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水库和山区附近的矿山防汛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可能与矿区连通的采矿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提高井口及地面变电所等重要设施标高的措施;矿山是否装备超前探水设备并落实探放水措施;因强降雨可能造成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洪灾等自然灾害威胁安全生产的矿山是否落实了防范措施。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点检查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的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完善科学的防洪排水系统,保持行洪道(沟、渠、河)畅通;是否强化边坡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隐患;是否对露天采场的总出入口、排水系统和工业场地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确保防洪设施和防排水系统安全运行。尾矿库:重点检查尾矿库汛前、汛期、汛后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情况,是否严格做到“八查八看”等要求。

  (三)道路交通。以落实《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安办发〔2018〕32号)为契机,努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高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公路边坡易坍塌、沿线山体易垮塌路段,及桥梁、隧道、涵洞等。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重点加强雨天急弯陡坡、路面积水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和巡逻管控以及“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管理。

  (四)建筑施工。强化施工现场监管,重点排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在建基坑(高边坡)项目以及土石方工程等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边坡、排土场、渣场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岩石破碎、滑坡、崩塌、错落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情况,防洪排水设施是否完备。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加工场所、职工宿舍、临建设施是否易受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侵袭,是否有开挖坡脚、开山采石,沟谷内大量弃渣、在坡体上大量蓄水等情况。

  (五)重点工程。重点检查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电站工程、水利工程等涉及边坡、隧洞、基坑、堤坝、桥梁、临时营地、塔吊、脚手架、现场排水、施工用电等区域和环节,特别是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对病险水库、塘坝的监测调度,必要时采取限制蓄水位或空库迎汛等措施。

  (六)消防安全。及时贯彻落实《弥勒市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弥消防委发〔2018〕15号),持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情况,采取更加有力的打击和治理措施,严格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

  (七)学校安全。针对汛期雨水集中、气候炎热的特点,要加强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的检查,防止基础沉降,墙体倾斜。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校车安全,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防止学生踩踏、溺水事故发生

  (八)油气管线。积极推进油气管线隐患整治,重点检查管线周围是否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及穿越地震活动断层等情况,督促管道企业认真整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监控措施,及时整改,有效预防因暴雨、洪水引发滑坡、坍塌等导致的石油、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可控。

  (九)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危险化学品:针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窒息中毒等特点,从防火、防爆、防雷击、防静电等方面,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进行监测监控和检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坚决防范泄漏、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安全事故。烟花爆竹:重点检查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停产规定的执行情况和烟花爆竹仓库 “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工作情况,加强对经营、储存区域防雷避雷设施的检测维护,进一步完善库房防火、防水、防潮、防雷、防静电等各项安全措施。

  (十)工贸企业。重点检查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煤气作业、商贸仓储、粮食储存加工、建材、轻工等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以及防洪水、防暴雨、防雷、防触电、防坍塌、防中毒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旅游景点。重点检查旅游车、游艇、索道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防泥石流、防坍塌、防雷电、防洪水等措施落实情况。强化“人、车、路、天”等风险点的管控,加强高风险旅游项目审批管理,强化联合执法。

  (十二)易造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区域。加强防范和预测、预报。切实做到预测预报在先,措施在先,处置在先。

  其他各行业部门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汛期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三、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一是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区域的监测、预警,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通报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情况。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通报易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区域及部位情况,确保各相关单位及时掌握灾害信息。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气象、水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应对各类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四是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短信、微信等媒体,适时发布防洪防汛安全知识以及汛期安全风险警示。

  四、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应对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强化应急措施,切实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结合实际,认真部署本地、本部门汛期日常应急值守工作,规范值班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随时检查了解应急值守工作情况,保障及时研判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准确、规范报送值班信息,确保人员在岗、信息畅通、工作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督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装备检查维护,确保各类装备齐全有效,汛期期间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战备状态,确保发挥应急救援作用。三是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遇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迅速行动,及时安排部署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汛期专项检查,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各有关成员单位和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重点企业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于5月14日前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卢红利,6163500,邮箱:mlsawb2016@126.com。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