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403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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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9-0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局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8日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8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集中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我局涉及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冶金、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领域,涉及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各乡镇、东风农场安监站、局各相关科室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执法。
(一)非煤矿山。露天矿山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边坡坍塌隐患和 “一面墙”开采行为,证照不齐全违规生产行为;尾矿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违规加高坝体和违规排放尾矿行为,排洪系统是否正常有效;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隐患排查制度、治理档案是否齐全规范和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是否按要求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台账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存在安全违规经营行为;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三)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有效;零售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符合规划,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零售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持证零售经营者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或违规经营非法烟花爆竹;持证零售经营者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三无”或直接从生产企业购入烟花爆竹的劣质产品;零售点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齐全、一致、有效,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过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治理;台账是否齐全、规范。
(四)工贸企业。要突出金属冶炼、建材、机械、轻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煤气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重点作业和场所隐患排查;加强防内涝、防雷、防触电、防老旧厂房垮塌、防墙体倒塌、防危险物料被淹流失、防次生灾害等措施的落实;重点关注基坑、塔吊、围挡墙、电力线、临建设施、高炉、转炉、煤气柜、液氨罐、物料仓库及堆场等部位。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
(五)安全培训。重点检查《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弥安发〔2018〕17号)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执行情况,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六)应急管理。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 (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七)职业健康。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制度落实执行情况;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和职业危害因素摸底调查开展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劳动防护措施执行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 “五个一批”活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格执行 “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四个一律”和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
(三)实施隐患闭环整改。对大检查专项整治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实施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各乡镇安监站、局有关科室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 “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弥勒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和 “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在所有行业领域、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市安监局成立由局长何华任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位副局长副组长,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杨平林兼任,主要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切实组织开展好大检查工作。有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全面部署并督促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自检自查自改,严格按照要求自查自改,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二)强化配合,从严执法。开展时间从即日起至年底,各乡镇安监站、局各科要迅速、全面、严格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隐患有交办,系统有填报,严格执行“五个一批”、“四个一律”,推动企业常态化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调度,及时反馈。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局有关科室要加强情况调度,定期汇总梳理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各业务科室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报表报送市安监局办公室,按月报送相关统计表和 “五个一批”清单;每半月报送 1 次工作简讯,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有关工作调度、情况通报、督查检查对接联系等工作。
市安监局联系电话:6163500,邮箱mlsawb2016@126.com,联系人:张刚、卢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