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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40339-80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0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弥勒市安全生产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弥政办发〔2013〕41号),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专家排查反馈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限2017年12月8日前整改完毕。隐患整治期间,企业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防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在治理期限结束前向市安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审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市安委会根据验收情况进行核销摘牌。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专家排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专家排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

序号

隐患所在区域(单位)

隐患主要内容

整改

责任人

督办单位及督办人

协办单位

整改期限

1

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合成车间氨压缩机(3台)、氮氢压缩机(5台)、循环机(6台)电机为非防爆型;现场控制柜、开关柜、电气线路未按防爆区域要求设置。

2.净化车间罗茨风机(4台)电机为非防爆型;现场控制柜、开关柜、电气线路未按防爆区域要求设置。

3.尿素车间厂房内空压机、二表泵等部分电机为非防爆型。

沙伟

市安监局

(何华)

东风农场管理局(陈爱明)

2017年12月8日前整改验收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