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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40642-35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3
  • 有效性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1年第1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应急管理部“高风险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自2021年1月26日起移交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受理和办理。应急管理部行政审批窗口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应急管理部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