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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40758-01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扎实落实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

   为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2024年安全监管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弥勒市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 年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弥勒市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首先,弥勒市应急管理局督促2家企业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开展自检自查,企业自查隐患96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条。其次,为提高监督检查质量,6月13日,弥勒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昆明市安委办检查组到弥勒进行交叉检查,对2家企业查出隐患共计34条。应急管理部门对每条隐患逐一核查后,要求企业将隐患录入双重预防机制系统,制定方案逐一整改隐患,并及时在系统闭环销号。

  通过本轮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重大危险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深入分析隐患产生原因,安装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防控风险,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