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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40820-07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应急管理信息 第10期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弥勒市2022年1-9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9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去年同期20起,同比起数下降30%;死亡14人,去年同期死亡14人,同比起数持平;受伤10人,去年同期受伤24人,同比受伤人数下降58.33%;直接经济损失414.17万元,去年同期433.83万元,同比经济损失下降4.53%。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呈“三下降、一持平”,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零。(市安委办) 

  【政务要闻】 

  ※我市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10月16日上午,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10月15日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委书记李健,市委副书记、市长潘金军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进入下半年我市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工作还有差距,特别在疫情防控常态和安全生产风险因素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潘金军要求,一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安全理念,提高安全生产思想和行动自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要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履职担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同时要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联动响应迅速、舆情处理主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生产安全事故或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按照信息上报的规范要求,在做好核实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按时、按规范要求上报事故信息或灾情。强化群防群治,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抓实跟踪督导问责问效,实行安全生产市领导挂钩联系常态化督导,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弥勒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提供安全保障。 

  李健强调,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危机感,统筹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二要站在治隐患、防事故的高度,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时刻警钟长鸣,严阵以待,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严守目标底线,迅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七日攻坚行动”,紧盯道路交通、危化品、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景区景点、工贸企业、自建房、小水电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集中打击处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顿规范一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企业,以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要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常备守土有责意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安全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安委办) 

    

  【三年行动工作进展】 

  ※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自评  近日,我市制定印发《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2个专题和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专班牵头部门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初步形成弥勒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自查评估报告,目前实施方案任务分工中涉及的66个大项含227个小项指标任务,已推进落实180项,其他47项正在持续推进中。圆满完成州政府第三督查组对弥勒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地检查评估工作。(市应急管理局 卢红利) 

  【多措并举 护航党的二十大】 

  ※弥勒市多措并举防风险除隐患护航党的二十大  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实现事故起数和市委人数“三下降一持平”,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自然灾害事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强化责任链,扛实责任“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政府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打造环环相扣责任链条,进一步细化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分清部门视角和盲区,定期督查通报,确保落实到位,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严肃追责问责。今年,全市在产156户企业自查自改一般安全隐患11881项,部门专项检查584次,督促整改一般隐患886项和重大隐患4项,政府综合督查、执法检查843次,检查覆盖企业761家。二是整治风险源,化解隐患“关”。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紧盯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自建房等重点领域,清查安全隐患,强化薄弱环节,有效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实行一日一检查,一日一报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连日来,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20余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20余项,打击矿山盗采行为1起。三是谋划准备足,把好应急“关”。推动“1262”响应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应急研判和指挥调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抓实应急演练,加强物资储备,提高应急能力。近日,市应急局组成督导组对12个乡镇和东风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同时组建4个工作组开展灾害核查和冬春救助信息审核,督促各乡镇、村、组做好防汛应急准备,目前,督导检查7个乡镇、1489户,未接到相关自然灾害报告。(市应急管理局 杨平林) 

  ※弥勒工业园区认真做好“防风险、保安全、喜迎党的二十大”工作  一是制定《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防风险、保安全、喜迎党的二十大”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清零,实现闭环管理。二是督促企业做好动态监测监控,分析研判“国庆、党的二十大”期间厂区、生产车间、仓库等是否存在安保工作问题和险情,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加强防范和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对厂区周边巡查检查、现场蹲守等工作,确保及时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或发现险情时,能及时上报和快速处置。截至2022年9月底,共检查企业88家次,发现一般隐患146条,现已全部完成闭环管理。(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吴霞) 

  【保安全促稳定隐患大排查】 

  ※虹溪镇多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  近期,虹溪镇应急服务中心联合虹溪派出所、虹溪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各大超市、加油站等重点领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共检查单位9家,其中:加油站2家、加工生产企业1家、商场超市5家、烟花爆竹专营店1家,查出问题9条,现场整改9条,整改率100%。(虹溪镇) 

  ※玉溪市专项检查督导组到弥勒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轮安全专项督导交叉检查  近期,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和玉溪市消防救援支队交叉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轮安全专项督导交叉检查,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俊忠带队陪同检查。本次检查2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自查隐患共计24条,检查督导组查出隐患共计6条。督导检查组同时提出要求:一是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二是在事故易发时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控风险,三是制定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落实到位。市应急管理局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隐患。(市应急管理局 汪愿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近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的重点场所、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守护双节安全。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1家次,检查设备48台(套),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立案查处1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梓源) 

  ※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检查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对弥勒市部分国有企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检查。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应急预案不全面、适用性不强、应急预案简单化等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4条。(市应急管理局 张相能) 

  ※巡检司镇联合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近日,巡检司镇联合各相关部门在市级督查组指导下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检查,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3条,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求企业负责人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完毕。(巡检司镇 张海英) 

  【打非治违】 

  ※我市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弥勒市竹园镇某村民家中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共查处烟花爆竹共计263余件,其储存条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消除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环境。(市应急管理局 汪愿信) 

  ※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市土产公司和东风派出所、东风市场所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活动,着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良好环境。此次联合执法共检查单位(场所)6个,打击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1起,收缴烟花爆竹6盘,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个。(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杨鹏明)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联合检查  近期,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属地乡镇对生产矿山和建设矿山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联合检查,出动执法检查人员共60人次,检查非煤矿山10座次,查出一般事故隐患33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坚决遏制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非法生产经营现象,营造合法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市应急管理局 林欣然) 

  【以演促训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巡检司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练兵”活动  为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巡检司镇于近期组织11个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安全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演练”,使各微型消防站队员及村组干部进一步熟悉了农村消防安全防范知识、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农村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巡检司镇 杨丽花 张海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防灾消防反恐综合应急演练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部署,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发生地震、火灾、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时自救自护意识与应对能力,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24日举行防灾消防反恐综合应急演练。模拟地震避险科目、反恐防暴演练科目和消防演练科目,通过此次综合应急演练,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杨冠杰 潘昱杉) 

  【防灾减灾安全简讯】 

  近日,市林业和草原局召开汛期防灾减灾工作会议。(市林草局 刘保良) 

  近日,竹园镇召开2022年下半年防洪涝和地质灾害紧急会议。(竹园镇 许存贵) 

  近日,西三镇召开护航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和2022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工作部署会。(西三镇) 

  近日,东山镇召开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及党的二十大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会议指出要加强防范应对准备;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做到组织转移、报告及时,及时处理;加强隐患排查;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东山镇 杜培润) 

  近日,江边乡组织干部职工,及各村委会、驻乡各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负责人集中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专题警示教育片。要求大家引以为戒,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发展理念,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江边乡  张保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第六十四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