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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40910-35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五强化压实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冶金等行业企业小、散、乱的安全现状,弥勒市应急管理局从五个方面强化监管,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一、强化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严格按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对监管中发现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提请市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管理。

  四、强化执法检查。加强重点企业、危险性大及两高项目的执法检查,特别是两高项目,限电限产,时停时开,给安全监管带来严重挑战。

  五、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及时收集近期全国各地典型案例下发企业,督促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警示,引以为戒,把别人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强化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通过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弥勒市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显著提高,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