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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40941-66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28
  • 有效性
    有效

我市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弥勒市共有尾矿库7座,五等尾矿库6座,1座4等库在建(现停建)其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6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05号),结合我市尾矿库现状,弥勒市应急局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弥勒市石灰窑铁矿尾矿库、弥勒市弥西钛矿采选厂尾矿库、弥勒鑫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黑路丫铁矿尾矿库、弥勒鑫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黑路丫铁矿磨盘山选厂尾矿库等4座尾矿库开展逐库现场核查甄别工作,对我市4座尾矿库分别出具专家意见,均为停用三年以上的尾矿库,为我市制定保留和关闭尾矿库“两个清单”提供依据,并对4座尾矿库进行闭库销号。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到2022年底全市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减少50%;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杜绝“头顶库”;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尾矿库重大隐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尾矿库档案信息,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尾矿库溃坝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推动我市经济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