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0564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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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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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财政局“三举措”发挥资金功效
弥勒市财政局坚持大事面前有格局,实事面前有温度,难事面前有办法,新事面前有思路,坚持“取、用、管”举措,积极发挥每一份资金功效,以财政高质量发展助推弥勒社会经济发展。
“争取”资金,注入发展新动能。市财政局紧盯国家和省州政策导向,积极跑办协调上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部门,千方百计争取各类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以来弥勒市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9,400万元,投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以项目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方向谋划储备项目,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82,500万元,有效缓解全市教育卫生、养老、市政建设、水利、生态保护与治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金压力。
“用准”资金,财力用到关键处。市财政局面对前所未有的收支矛盾,坚持上下一盘棋,协调联动,调度有力,集中财力和资源办大事要事。制定财税金融统筹联动机制,提高财政统筹能力,主动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工作重点,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过日子”,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盘活、整合财政资金,将有限的财力用到关键处。截至目前,按照国家标准,全市“三保”支出累计完成201,417万元。
“管好”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认真落实资金常态化监控管理机制,做到把资金监督嵌入到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确保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资金支出进度管理。认真分析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规范拨付流程,从源头控制风险,常态化开展资金检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投向科学合理。截至目前,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5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