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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05647-93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弥财发〔2021〕5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使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和长效化,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水平、业务素质、道德素养、工作能力和服务效能,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地完成财政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目的:树立“全员学习、主动学习、终身学习”和“学习-工作-调研相结合”的科学理念,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辩证关系,突出理论武装、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整体形象、履职能力、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二条  学习内容:一是政治理论;二是财经法规;三是文件政策;四是廉政文化;五是业务知识;六是道德素养;七是工作交流;八是其他需要专题学习的内容。

  第三条  学习方式:采取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领导干部带领学、集体讨论学,干部职工每周例会固定学、科室及局属单位集中学,干部在线平台学,借力互联网自由学,积极外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按程序组织财政业务培训学等方式。

  第四条  学习载体:不断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积极拓展学习途径和学习载体,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  组织管理:坚持正常学习日制度,每周星期五为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遇节假日或与上级会议冲突酌情组织。组织学习的领导结合党的方针政策,面临的形势任务等内容,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准备学习材料,择取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课题,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确保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学习成果转化,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创造性。严格规范学习管理、把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有效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学习中的带头、带动作用,巩固学习成效。严格每周固定学习考勤登记,实行签到制,定期公布参学情况。局办公室做好学习记录。每次学习结束,组织学习领导将学习材料交局办留存以备年底考核检查。组织学习领导实行AB角制度,相互补位,并提前一周做好学习内容和材料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考核激励: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情况的考核督查,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检查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并将学习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21年7月8日起执行。

  弥勒市财政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