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05659-22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0-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安排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红河州财政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红财监发〔2023〕2号)要求,实现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制度执行、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23日开始至10月27日前结束。
三、检查单位
弥勒市科学技术协会、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弥勒市司法局、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弥勒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四、检查重点和内容
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22年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不真实,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不合规;违规使用发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问题等问题。
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将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进行监督,如知晓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可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联系电话:0873-6124484(弥勒市财政局法规与财政监督科)
附件: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弥勒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