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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05702-95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2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

  2023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