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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05715-30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查前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会发〔2024〕6号)要求,弥勒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做好抽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名单、检查目的、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部门及人员名单、检查内容事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按照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主要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收入情况、执业质量、工商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报税人员和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等内容,规范执业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会计市场秩序。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市辖区内依法批准设立和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33户(含分支机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7户,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1.弥勒市一嘉会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弥勒市积玉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3.弥勒市亿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4.弥勒市玺鉴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5.云南当空舞传媒有限公司

  6.红河州天机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7.弥勒市财睿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弥勒市财政局组成的检查组到相关代理记账机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联合检查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五、联合检查部门及人员名单

  (一)牵头部门:

  弥勒市财政局:张会利、张娴

  (二)协同部门: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尚琳凡、段姝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陈其芳、刘源

  六、联合检查内容

  (一)牵头部门检查内容: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2.代理记账机构收入情况;3.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等。

  (二)协同部门检查内容:

  1.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

  2.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报税人员和零申报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

  七、其他事项

  请各受检查代理记账公司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接受监督检查。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单位:弥勒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弥勒市慧心路

  联系人:张会利

  联系电话:0873-6126077。

  弥勒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