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05733-82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4-21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
红财预发〔2021〕22号
各县市财政局,蒙自经开区财政局,州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对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完善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着力提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将《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1〕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2号)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红河州财政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