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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05742-94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监发〔2021〕11号)要求进行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此次重点检查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不真实,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不合规,违规使用发票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弥勒市农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2020年1-12月记账凭证封面大部分填写不完整,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二)弥勒市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020年1-12月记账凭证封面大部分填写不完整,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2、2020年1-12月会计档案盒大部分填写不完整。

  三、处理结果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反馈问题清单的要求,依法进行书面反馈送达签收,我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其依法依规及时认真整改。

  特此公告

 

  弥勒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