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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05804-96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1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安排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红财监发〔2022〕8号)的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省、州财政部门对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要求,市财政局结合弥勒实际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分别随机抽取: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弥勒市红十字会、弥勒市统计局、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弥勒市竹园镇、弥勒市五山乡。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重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不真实,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不合规;违规使用发票等问题。

  三、检查时间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从2022年9月14日开始至10月20日前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程序、纪律的要求,依法检查,规范检查行为,有效规避行政风险;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尺度统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查单位,完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工作。

 

  弥勒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