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05825-07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6-04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
红财税发〔2019〕3号
各县市财政局、税务局,蒙自经开区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好环境保护税有关事宜通知》(云财税〔2018〕64号)转发给你们,遵照执行,并请各市县财政局、税务局、蒙自经开区财政局于4月5日之前报送州财政局和州税务局。
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