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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05929-74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四举措聚焦老有所养 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财政收支困难情况下,紧紧围绕建设“系统化组织、整体化实施、多元化参与、长效化管理”目标,加强统筹谋划,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打造设施完善家园、舒适宜居花园、安全和谐乐园,老旧小区居民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是提前谋划,积极争引上级资金。为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市财政局打好谋划工作的“提前量”,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文件,加强与住建部门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对上衔接,联合住建部门及时提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资金需求,争引上级资金支持。 2023年,弥勒市获得中央补助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5254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07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涉及公安、万利园等16个小区,改造房屋35栋,改造面积7.34万元平方米,涉及住户676户;棚户区改造资金418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红烟路、赤黒、朋兴、竹园镇、虹溪镇西后街等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涉及住户2510户,建设造面积97.88万平方米。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助力弥勒市的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统筹协调,汇集各方力量资源。市财政局积极强化财政职能,在收到上级资金后,及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下达资金指标,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三是强化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确保城镇老旧小区资金良好运行,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财政局对上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及时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规范合法。同时,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督促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关乎民生福祉。“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关乎民生福祉,惠及千家万户,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社会保障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一是支持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水平,截至目前,共筹措拨付资金6270.4万元,保障全市4552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3元,目前,共筹措拨付资金12,400.62万元,保障全市76,041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足额发放。三是下达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经费679.19万元,提升高龄老人生活质量,进一步增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四是以不断满足老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健康养老需求为根本目的,支持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乡镇(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截至目前,共计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223.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