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0593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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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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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财政局真抓实干 提质增效 真“财”实干谱写新篇章
2023年以来,弥勒市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市委“1377”工作思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提升财政服务水平,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姿态和成效,彰显财政之干,实现财政运行稳定,积极加快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担当财政。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财政发展的“第一引擎”,从带组织、带思想、带队伍、带活动入手,持续抓好创新理论武装,打造政企党建联创模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队伍教育培训,让“好作风、高效能、勇担当”成为财政干部的鲜明特质,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为加快弥勒建设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市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弥勒市财政局多年获得综合考评优秀、党风廉政建设优秀、意识形态好评。
加强财源建设,打造实力财政。坚持“干”字当头,把财源建设作为首要目标,大力争取省州在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的倾斜和扶持,对外积极创造加快收支进度环境,对内优化资金拨付流程。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6,633万元,较调整预算数161,600万元增收5,033万元,增长3.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340万元,较调整预算数95,500万元增收840万元,增长0.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8%;非税收入完成70,293万元,较调整预算数66,100万元增收4,193万元,增长6.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3,133万元,增长0.13%。各项民生支出合计343,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1%。其中:全市“三保”支出共计217,771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65,666万元、保工资支出148,604万元、保运转支出3,501万元,优先保障了基本民生、工资按时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三保”及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弥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证。
加强风险防控,打造安全财政。坚持底线思维,聚焦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将“清廉云南”建设“清源行动”与严肃财经纪律相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强化财政队伍教育培训、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忧患意识,不断创新举措,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23年,市财政局联合全市各行业、社区,共出动400余人次,开展宣传活动2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600余份,推送宣传短信11400余条、风险提示函1300余条,投放短视频990余条,覆盖24.2万人次,通过防范财政金融领域重大风险,推动了财政安全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