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0594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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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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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财政局拨付防艾资金255.44万元 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弥勒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防艾工作”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康至上”,持续巩固提升防治艾滋病“三个90%”和“两个消除”成果,全面推进性病、丙肝防治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确保财政局在防艾工作大局中出实招、见成效、增亮点。
一是统筹安排资金,做好经费保障工作。2024年市财政局将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纳入年初公共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艾滋病防治相关资金。并及时下达中央、省、州、市级艾滋病防治项目补助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工作顺利开展。截至4月30日,弥勒市财政局安排防艾资金257.4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55.44万元,市级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督导培训、疫情监测、基层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是合理使用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工作。弥勒财政在保障资金的同时,充分发挥其职能,统筹安排上级补助资金与本级财政资金,合理分配和及时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经费支出进度管理、资金使用督导检查,做到艾防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确保防艾攻坚工程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