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0595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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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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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三举措”加强地方金融日常监管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弥勒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助推地方金融机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实财税金融统筹联动机制专班工作。建立弥勒市财税金融统筹联动机制,成立统筹联动专班,进一步加强财税金融与相关经济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切实应对和解决弥勒市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谋发展和防风险之间的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自2022年3月25日,财税金融统筹联动机制工作启动以来,共召开各类会议15次。
加强排查预警提示。一是建立排查网络体系,开展风险评估和排查,对各类金融放贷行为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全程监测,主动排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防患于未然。二是要将排查活动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总结经验措施,查找薄弱环节。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丰富风险早期干预手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学条例,用条例”良好社会氛围,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开展风险隐患排查7次,发现隐患3个,整改问题1个,发送预警3个。
摸清底数强化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建立动态台账,加强风险研判,有力有序有效推动风险化解,确保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稳定有序。目前,弥勒市国家金融企业机构共15家、营业网点46个;小微金融企业3家;融资担保公司2家;普惠金融服务站83个。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领带动效能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30户、个体工商户42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