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0595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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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弥勒市将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对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系统筛选《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中包括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进行逐一比对,根据企业的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及实际办理代理记账业务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经查,全市共有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机构45家,其中:企业44家、个体户1家,已经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企业20家,实际未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6家,已经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活动尚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企业18家、个体户1家。
对已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企业,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承诺事项真实性核查;对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要求尽快根据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及申报条件,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站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对不计划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要求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
自查过程中,共发放《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告知书》《弥勒市代理记账业务自查表》25份。通过自查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全市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