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000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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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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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四举措”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弥勒市坚持把基础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在财政收支困难情况下,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市”目标,加强统筹谋划,做实做细全市教育支出预算,多措并举推动基础教育事业提质增效,助推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办好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不仅关系着幼儿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福祉和国家民族的未来。2022年,市级筹措投入学前教育各项专项经费783万元,其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461万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141万元、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81万元。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让每一个幼儿实现公平教育。
二是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按照“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以保障各项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2022年,共筹措投入义务教育专项经费14,393万元,其中: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5,628万元、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5,894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871万元。
三是促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落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完善高中资助经费保障制度,促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2022年,筹措投入高中阶段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等各项经费2,082万元。2023年弥勒市6所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3033名十类重点保障人群学生获得中央补助352万元,其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69万元和免学费83万元。
四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争取和筹措各类资金,全面落实职业教育资助补助政策,足额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确保职业教育应助尽助,为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22年,筹措投入中等职业教育补助资金313万元,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229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