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000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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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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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财政局“四强化”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弥勒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扎实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财政建设作为贯穿财政工作的主线,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全体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宣讲会、参加视频培训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强化“法治组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及重点工作要点统筹安排,把法治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始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到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考核,有效地促进普法工作开展。
强化“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及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网上学法考法、普法答题等活动,以学促宣,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
强化“法治财政”服务。一是建立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抓实抓好减税降费各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已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缴税费6,277万元,减税降费成果显著。二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依法保障“三保”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认真贯彻《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坚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决纠正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现象,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