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0030-75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1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五举措”践行“典型引路法”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弥勒市财政局积极践行“典型引路法”,坚持重实践树典型。围绕整体工作上台阶、主要指标有突破、亮点工作创一流的要求,通过看工作成效、看位次前移、看群众评议等选树典型,形成学典型、争一流,当典型、创佳绩的良好局面。

  注重实绩抓考核,奖惩结合强激励。制定《弥勒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充分发挥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对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作为评先评优名额分配、干部推荐选拔任用、年度综合考评以及年终综合绩效考评奖励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措施不力、作风涣散、工作滞后、推诿扯皮的,严肃通报批评、追责问责,列入年度综合考评中个人绩效奖励分配的负面清单。弥勒市财政局在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评中获优秀等次,全局2021年度考评为优秀人员14名,2022年选树双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七比七看”先进典型个人3人,“七比七看”先进科室1个,弥勒市财政局积极参与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自荐。

  推行班子周例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制定《弥勒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周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1次局领导班子周列会,局领导班子成员汇报上周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需提交周列会研究、协调及解决的事项;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其他工作情况及通报事项。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工作动态的掌握,便于发现各分管领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问题并推进工作,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工作潜能,保障全局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

  坚持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见成效。制定《弥勒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督查督办制度》《弥勒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周例会交办事项情况表》,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承办的事项以及其他财政重点中心工作等进行督查督办,促进财政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全局重要决定、决策和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

  创新实施内部审计,规范内部管理防风险。成立弥勒市财政局内部财务审计组,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审计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制定《弥勒市财政局内部财务审计制度》,对局机关、局工会、平台公司等财政业务进行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问题限期整改通知,根据情节,责成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限时逐条进行整改并形成报告报内部财务审计组。

  注重挖掘提炼,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明确各科室每个月至少报送1篇工作信息到局办提炼报送,注重各科室财政业务工作推进中的做法措施提炼、工作成效梳理总结。按季度在全局通报各科室信息报送及各级媒体、刊物采用情况。截至目前全局累计报送财政各项工作信息50余条,累计采用27条(篇)。其中,《市财政局打好“组合拳”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市财政局下好“聚、筹、融”三盘棋强化项目资金要素保障》等分别被红河日报、州财政信息、弥勒信息、弥勒市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简报等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