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012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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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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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五举措”确保民生资金支出显成效
2018年,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新《预算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定,继续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在确保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实现民生、重点支出有效保障。
一是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保障力度,逐步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二是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一手抓资金筹措,一手抓资金调度,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是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资金的全过程监管,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转借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切实落实民生工程要求,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配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切实将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实,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和政策执行的公平。
五是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尽可能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缩短群众享受政策的办理时间。
截至6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7,9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增支26,000万元。一是教育投入保障有力,及时拨付各类教育经费、学生“营养餐”等教育保障资金,教育支出完成49,766万元,同比增长32.4%,增支16,124万元;二是及时拨付离退休人员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补助、低保资金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4,257万元,同比增长23.5%,增支10,320万元;三是及时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5,661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支4,893万元;四是及时拨付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等,城乡社区支出完成33,414万元,同比增长11.5%,增支3,448万元;五是及时拨付农村公路建设等资金,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2,775万元,同比增长3.33倍,增支17,519万元。各类资金的及时拨付,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