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013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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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12-1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圆满完成市人大、政协提案承办工作
2018年,弥勒市财政局共收到并负责承办人大提案34件,其中:由我局负责主办的19件、协助办理的15件。其主办办理结果为:主办19件中,A类10件、占主办件的53%,B类9件,占主办件的47%。件。收到并负责承办政协提案16件,其中:由我局负责主办的4件、协助办理的12件。其主办办办理结果为:A类3件,占主办件的75%;B类1件,占主办件的25%。目前,经过各领导、科室的通力协作,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办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两会”结束后,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各承办科室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抓落实,办公室综合协调,联络员全程跟踪,层层落实办理责任。
二是积极承接任务,勇于担当担责。为确保我局承办建议提案与部门职能相匹配,认真分析、逐件核实拟办意见,对属于我局工作职责的办理任务,主动承接,不推诿、不扯皮。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制定总体办理方案,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财政整体工作统筹部署,明确办理工作“硬要求”,突出责任、配合、沟通“三个到位”。同时,局办公室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实行承办处室起草、办公室审修、局领导审签三级审核制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效。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注重督促检查。主动与代表委员和有关部门搞好对接,认真研究职责范围内改进工作的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协同完成办理任务。主动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健全“有布置、有协调、有落实、有督查、有反馈、一抓到底”的督查制度,实时了解办理情况,敦促加快办理进度。
五是坚持走访制度,提高答复质量。严格执行“三走访”制度,承办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进行走访,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和答复问题。因特殊情况不能登门拜访的,均以电话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了沟通联络。定期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报告建议提案办理和重点财税工作进展情况,虚心听取意见。
六是回应社会关切,注重采纳落实。围绕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具体事项,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具备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市政协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和工作手段,提前筹划好明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