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czj/2025-00041
- 发布机构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7-1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查前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会发〔2025〕4号)要求,弥勒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做好抽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检查单位名单、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部门及人员名单、检查内容事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主要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开展村级委托代理服务情况、工商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涉税事项和发票事项等内容。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截至2024年末,弥勒市辖区内依法批准设立和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33户(含分支机构1户),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7户,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1.红河乾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红河事事通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3.弥勒大任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4.弥勒市华新会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弥勒市精华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6.弥勒市天科财务服务工作室(个人独资)
7.弥勒智信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三、检查方式
由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组成检查组到相关代理记账机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联合检查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五、联合检查部门及人员名单
(一)牵头部门:
弥勒市财政局:张会利、黄群忠
(二)协同部门: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泽莲、唐紫茹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陈仲、王凡尹
六、联合检查内容
(一)牵头部门检查内容: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
2.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情况;
3.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村级委托代理服务情况。
(二)协同部门检查内容:
1.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
2.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涉税事项和发票事项等情况。
七、其他事项
请以上代理记账公司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接受监督检查,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单位:弥勒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弥勒市慧心路
联系人:张会利
联系电话:0873-6126077
弥勒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