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043-16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4-0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安排给弥勒市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00万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经费5万元及2023年司法业务经费200万元,上述3个项目拟对弥勒市人民法院弥阳法庭进行选址建造,以及通过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同时司法业务经费将对法院工作平稳运行进行有力保障。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善弥阳法庭的办公环境,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提升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起到重要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经费和司法业务经费的使用将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弥勒市人民法院及时组织人员对2023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进行了认真自查和自评。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生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弥勒市人民法院的部门预算配置科学,执行有效,管理规范,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综合评价,2023年度弥勒市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7.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做优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2023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874件(含旧存624件),审(执)结9433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95.53%,已达到绩效指标。29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03件,案件体量居全州基层法院第二位,人均办案数超全省均值58件。
2.做实司法为民,彰显公平正义。(1)依法严打违法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863件(含旧存37件),新收案数同比减少181件。(2)妥善审理民生案件。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妥善审结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以公正裁判促进社会和谐。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化解医疗、教育、就业、社保、住房、养老、婚姻家庭、相邻等领域矛盾纠纷,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权益保护力度,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全年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794件(含旧存413件),新收案数同比减少199件。(3)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推进“雷霆2023”专项活动、“红河利剑”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巩固拓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935件(含旧存166件),新收案数同比增加181件,执结率达96.9%,已达到绩效指标。
3.做好诉源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分别在13个乡镇(街道)及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推进建设诉源治理综合服务站,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多元化解、法治支撑”的工作格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未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年共开展诉前调解案件3858件;首次实现案件数负增长,诉源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弥勒市人民法院制发了《弥勒法院中长期项目预算实施方案》《弥勒市人民法院内控制度》《弥勒市人民法院增收节支措施》,并重新修订了《弥勒市人民法院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弥勒市人民法院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暂行)》等管理规定,健全了制度流程,形成具有审判业务特色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二是积极探索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及规范使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弥勒市人民法院制定了预算申报及预算执行方面的规章制度,正在逐步规范、完善预算全过程管理。但尚未制订相关预算执行绩效跟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申报质量及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质量。此外,预算执行存在偏差,按照明细项看,存在部分预算编制不准确的情况。做实、做准财政预算是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基础,预算准确度不高的原因还是计划不准确,这也是以后年度预算申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七、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及业务培训力度。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2:弥勒市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