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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133-12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责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涉环食药知森民生问题,严格贯彻执行森林草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辖区环食药知森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规律和特点,拟订预防打击对策,依法组织侦办破坏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及时承办各级交办的大要案件;组织协调辖区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配合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医疗卫生、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水利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行刑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相关要求,2023年我单位名称由“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变更为:“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并加挂“弥勒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综合勤务室、政工监督室、侦查一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侦查二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侦查三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侦查四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侦查中队)。设江边、西山、四家、洛那、竹园5个森林派出所。(单位编制22名。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23人为聘用辅警。)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提前谋划部署,执法办案取得新突破。为确保环食药侦重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大队高度重视,认清严峻形势,理清工作思路,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精神状态,提早谋划案件侦办工作。坚持每周召开案件研判会、每半月召开督办催办会、每月召开支委会,对“昆仑2023”、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系列专项行动进行深入研究部署,围绕环食药知森5大领域案件办理,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职责任务,全面加大线索排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森林草原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环食药侦执法办案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今年以来,共受立查处环食药知森刑事案件立案132起,破案121起,立案数和破案数均比去年上升120%,抓获犯罪嫌疑人91人,协同刑侦大队抓获网上逃犯5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9只、三有动物143只、野生动物制品25余公斤、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3株,查扣侵权假冒手机123部、非法添加及假劣药品78类1090盒/瓶,扣押粘土矿、铜矿、马牙石、煤矿等矿产资源共2780余吨、涉案资金57.8万元,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穿山甲鳞片10公斤,完成厅级督办案件2起,“昆仑2023”专项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综合完成进度123.6%,案件侦办数和目标任务完成数位列全州系统第一名。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一如既往发挥森林公安机关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领域安全的职能作用,紧盯执法办案中心任务,加强业务培训,推进案件办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切实履行好“守护民生、呵护生态、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职责使命,实现各领域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全力确保辖区环食药知领域持续安全稳定。

  工作任务:2023年,在市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和各业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森林警察大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绿水青山捍卫者、舌尖安全守护者、人身健康护卫者、创新创造保护者”职能作用发挥,团结进取、真抓实干、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各项环食药侦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全市生态环境和民生保障领域安全稳定。

  1.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铸警魂。以凝心铸魂为根本,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科学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依托政治轮训、每日学习强国、每周政治学习、每月主题研讨等学习载体,实施“全时学习”工程,常态化组织全警及时传达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对公安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不断筑牢公安民警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忠诚警魂。

  2.紧抓队伍建设,推动作风效能展新貌。建立完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线上+线下”等学习活动机制,不断强化忠诚教育、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定期开展队伍思想状况分析,通过督促检查、检视剖析、廉政谈话、廉政家访等方式,筑牢队伍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以“六问六破”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辅警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展纪律作风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摒弃“躺平、躺赢”思想,教育引导全警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目标实现。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力打造“护航绿水青山,保障食药安全”党建品牌,以“党建+业务”发展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助力全市环食药侦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大队党建和业务工作提档升级。今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6次,讲授专题党课4次、廉政党课2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1次、专题研讨交流5次、警示教育专题学习16次,积极筹措投入资金9000余元建设党建走廊文化,“护航绿水青山,保障食药安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在上半年开展的全局党建品牌创建擂台赛中,取得了第二名的较好成绩。

  3.提前谋划部署,执法办案取得新突破。为确保环食药侦重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大队高度重视,认清严峻形势,厘清工作思路,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精神状态,提早谋划案件侦办工作。坚持每周召开案件研判会、每半月召开督办催办会、每月召开支委会,对“昆仑2023”、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系列专项行动进行深入研究部署,围绕环食药知森5大领域案件办理,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职责任务,全面加大线索排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森林草原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环食药侦执法办案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今年以来,共受立查处环食药知森刑事案件立案132起,破案121起,立案数和破案数均比去年上升120%,抓获犯罪嫌疑人91人,协同刑侦大队抓获网上逃犯5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9只、三有动物143只、野生动物制品25余公斤、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3株,查扣侵权假冒手机123部、非法添加及假劣药品78类1090盒/瓶,扣押粘土矿、铜矿、马牙石、煤矿等矿产资源共2780余吨、涉案资金57.8万元,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穿山甲鳞片10公斤,完成厅级督办案件2起,“昆仑2023”专项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综合完成进度123.6%,案件侦办数和目标任务完成数位列全州系统第一名。

  4.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按照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把抓预防、查火案、保安全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森林草原火灾犯罪职责,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按照“四快四细”工作要求,全面抓好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从严从快打击现行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全力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局。防火期内,及时安排1名警力参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联合值班值守工作,督促检查市局挂钩联系点东山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4次,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依托“森林警长制”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巡查3次,受立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8起,破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综合破案率87.5%,均高于全省、全州平均破案率。

  5.加强沟通协调,行刑衔接机制更加顺畅。深入推进落实《弥勒市环食药知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弥勒市环食药知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制度》,树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工作理念,主动协调对接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文化旅游局、卫健局、农科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整合各行业系统现有执法资源,搭建“线索互通、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了案件双向移送通道,有效破解了行政前置的难题。今年以来,共接收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刑事案件12起,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向移送行政案件18起,发现移交行政主管部门违法线索80余条,行刑衔接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同时,加大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对辖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治理。年内开展生态环境、制售假药、侵权假冒、野生动植物、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联合执法检查53次,检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场所357处,排查发现涉环境污染源风险隐患1处,巡查整改河道涉水问题2条,督导整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10个,有效维护了全市生态环境和民生保障领域持续安全稳定,环食药知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整治工作合力逐步形成。

  6.强化联勤联动,广辟案件线索来源。加强警种联动和警企协作,进一步拓宽情报信息来源渠道,助力服务执法办案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森林警长制”和“河湖警长制”,将派出所作为环食药侦“前哨”,在走访排查、交通查控、巡查管护、群众报警等日常工作中主动发现案件线索。一年来,共开展巡林18次、巡河湖12次,协助省内外公安机关核查环食药知案件线索31起98条,从中发现提供成案打处案件线索13条。二是加强警企联手协作,充分利用企业在线索掌握、信息技术、产品鉴定等方面的优势,互通线索信息,精准打击违法犯罪。年内,通过与维沃、0PPO公司专业打假人员密切配合,成功侦破了陈伊军、陈春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查扣手机123部,涉案金额近200万元,该案件被列为厅级督办案件。三是加强人力情报和警种合成作战,充分借助情指中心、网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等警种资源优势,强化优势互补,拓宽情报来源,提高线索利用率和转化率,有效提升了环食药侦领域执法办案效能。年内,通过传统人力摸排和情报技术支持,成功侦破了弥勒城区销售非法性保健药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一举捣毁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窝点38个,联动会战成效显著。

  7.密切警民联系,践行为民服务初心。结合“四双”工作,积极参加社区“大党委”服务群众活动,组织党员民警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力所能及帮助群众办小事、解难事。年内,支部开展社区“大党委”服务群众活动8次,党员参与向贫困儿童送学习用品、为困难辅警家庭捐款、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57场次,处置野生动物扰民求助46次,救助野生动物46条(只)。通过“弥勒市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开展扶贫消费1.6万余元,积极组织动员挂联民警职工开展贫困户入户走访4次,帮助挂联户销售农副产品1万余元,助推乡村产业发展、农户增收。

  8.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强大舆论氛围。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组织警力深入林区、矿区、社区、村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典型案例释法、村级广播宣讲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药品从业者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知识和公安机关在打击环食药知违法犯罪工作中的成效,及时公布曝光已查处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打击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同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作斗争,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空间。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专题宣传8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36条,利用巡回法庭与群众面对面现场释法教育4场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营造了社会共同参与维护环食药知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一如既往发挥森林公安机关“守护民生、呵护生态、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公安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力争各项工作进入全州系统前列。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绩效预算编制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3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3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3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切实可行。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查看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4.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批复75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58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批复文号:弥财发〔2022〕9号。

  2.整体收支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预算数76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4.8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2023年本年支出决算数764.8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718.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9%;项目支出46.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1%。

  3.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764.8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支出决算数764.82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的100%,本年收支平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在市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和各业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森林警察大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绿水青山捍卫者、舌尖安全守护者、人身健康护卫者、创新创造保护者”职能作用发挥,团结进取、真抓实干、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各项环食药侦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全市生态环境和民生保障领域安全稳定。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我单位不存在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经综合评价,2023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市财政统一安排,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目标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

  (三)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3年预算编制与本单位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基本支出预算能保障人员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四)产出情况分析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强化预算执行,根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情况及上级管理部门、市级重要工作部署,优先保障重点工作、重要绩效目标完成。

  (五)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履职效果明显,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预算绩效指标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单位人少事多,没有专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2.以科学化、精细化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运用于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达到依法依规、节约管理和使用资金,以促进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完成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存在。

  附件1.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名称: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