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15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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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4-0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23〕67号),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积极组织辖区企业进行申报工作,并认真审查企业的相关项目材料逐级上报,为云南泰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了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获得182万元的资金支持。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20号),州财政局下达我市8.2万元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2〕11号)文件及《红河州商务局关于拨付红河州2022年电商物流领域稳增长促发展奖励资金的函》文件精神,州商务局下达我市资金1.5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商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第二批限额以上市场主体培育)的通知》(云财外〔2023〕32号)及《红河州商务局关于商请下达云南省2023年商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第二批限额以上市场主体培育)的函》文件精神,州商务局下达我市2023年商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测企业补助资金)2.2万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支持外贸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36号)文件和弥勒市财政局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关于下达支持外贸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弥财金指〔2023〕25号)文件,州商务局下达我市“贸易强州”18万元,用于我市促进外贸增长奖励资金。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12号)、《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红河州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的通知》(弥财金指〔2023〕16号)文件,州商务局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外经贸专项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资金2.535万元。
截至被评价日,我单位项目实际累计到位资金298.33万元,已支出298.33万元。专项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综合项目实际情况,我单位项目由多项企业扶持政策组成,未制定综合性的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负责项目通过分析各政策的绩效目标相关材料,总结归纳了各项目的绩效目标,具体为:
通过实施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电商物流领域稳增长促发展奖励资金、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资金、2023年“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2023年商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等扶持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直接补助或奖励等方式给予扶持,确保扶持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从而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企业服务质量,扩充专业人才储备,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及促进外贸增长等目标,助推弥勒市高速、高质量发展。
负责项目科室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具体(详见附件2)。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人员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收支,各项目由我单位主管科室负责资金的申报、绩效监控及跟踪评价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对我单位2023年度本级和上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是在遵循指标的完整性、系统性、重要性、相关性、科学性、可比性的原则下,依据现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弥勒市财政局评价要求,围绕绩效评价的目的,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样表,具体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根据项目特点,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资金情况、产出、效益和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下设12个二级指标和若干个三级指标,各一级指标权重及分值分别为项目资金情况10%(10分)、产出50%(50分)、效益30%(30分)、满意度10%(10分),各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权重及分数(详见附件2)。
本次绩效评价标准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方法,即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由负责项目科室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表打分,财务人员汇总编制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件2)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对2023年6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自评等级为“优”,共设定43条绩效目标,共实现绩效目标43条,完成率为98.67%,总体绩效目标实现评价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评价情况,设置的43个绩效指标中,40个绩效指标完成,3个绩效指标未完成(详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资金申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并按照规定经过必要的会议制定拨款计划,得分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管理过程符合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现项目未实施和进度拖延现象,得分率97.34%。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到相关项目企业后,各企业能按预期达到制定的数量及质量指标,如弥勒市1万吨级速溶咖啡生产项目已完成投资5261万元,已于2023年10月完成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达98%,2023年已投入试运营阶段,一条生产线已经投入生产。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我单位各项目效益指标包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及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得分率98%。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掌握信息,选准项目。为使项目争取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我局认真分析国家、省、州投资动向,立足实际,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实项目库,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时加大深入企业调研力度,服务企业,向企业宣传资金支持及办法,积极帮助企业整理相关证明及支撑性材料,做到应报尽报。
(二)创新方法,争取主动。夯实项目前期工作,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和联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跟踪项目,提高项目争取的竞争力。
(三)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为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充分发挥我局对重点项目监管的职能,从源头、制度和程序上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深入自评,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项目进度控制不力:部分项目未能按照预定计划推进,导致工期延误,影响了整体项目进度。主要在于企业对项目进度的把控能力不足,缺乏科学有效的进度管理机制。同时,部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如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等,导致原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七、有关建议
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进度管理机制,及时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提升技术创新意识,加强项目管理团队对新技术、新方法的了解和学习,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在项目中的应用和推广。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此情况。
附件2: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6张
单位名称: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 年3月29日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23〕67号),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积极组织辖区企业进行申报工作,并认真审查企业的相关项目材料逐级上报,为云南泰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了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获得182万元的资金支持。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20号),州财政局下达我市8.2万元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2〕11号)文件及《红河州商务局关于拨付红河州2022年电商物流领域稳增长促发展奖励资金的函》文件精神,州商务局下达我市资金1.5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商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第二批限额以上市场主体培育)的通知》(云财外〔2023〕32号)及《红河州商务局关于商请下达云南省2023年商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第二批限额以上市场主体培育)的函》文件精神,州商务局下达我市2023年商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测企业补助资金)2.2万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支持外贸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36号)文件和弥勒市财政局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关于下达支持外贸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弥财金指〔2023〕25号)文件,州商务局下达我市“贸易强州”18万元,用于我市促进外贸增长奖励资金。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12号)、《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红河州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的通知》(弥财金指〔2023〕16号)文件,州商务局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外经贸专项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资金2.535万元。
截至被评价日,我单位项目实际累计到位资金298.33万元,已支出298.33万元。专项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综合项目实际情况,我单位项目由多项企业扶持政策组成,未制定综合性的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负责项目通过分析各政策的绩效目标相关材料,总结归纳了各项目的绩效目标,具体为:
通过实施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电商物流领域稳增长促发展奖励资金、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资金、2023年“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2023年商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等扶持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直接补助或奖励等方式给予扶持,确保扶持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从而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企业服务质量,扩充专业人才储备,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及促进外贸增长等目标,助推弥勒市高速、高质量发展。
负责项目科室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具体(详见附件2)。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人员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收支,各项目由我单位主管科室负责资金的申报、绩效监控及跟踪评价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对我单位2023年度本级和上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是在遵循指标的完整性、系统性、重要性、相关性、科学性、可比性的原则下,依据现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弥勒市财政局评价要求,围绕绩效评价的目的,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样表,具体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根据项目特点,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资金情况、产出、效益和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下设12个二级指标和若干个三级指标,各一级指标权重及分值分别为项目资金情况10%(10分)、产出50%(50分)、效益30%(30分)、满意度10%(10分),各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权重及分数(详见附件2)。
本次绩效评价标准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方法,即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由负责项目科室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表打分,财务人员汇总编制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件2)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对2023年6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自评等级为“优”,共设定43条绩效目标,共实现绩效目标43条,完成率为98.67%,总体绩效目标实现评价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评价情况,设置的43个绩效指标中,40个绩效指标完成,3个绩效指标未完成(详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资金申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并按照规定经过必要的会议制定拨款计划,得分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管理过程符合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现项目未实施和进度拖延现象,得分率97.34%。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到相关项目企业后,各企业能按预期达到制定的数量及质量指标,如弥勒市1万吨级速溶咖啡生产项目已完成投资5261万元,已于2023年10月完成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达98%,2023年已投入试运营阶段,一条生产线已经投入生产。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我单位各项目效益指标包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及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得分率98%。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掌握信息,选准项目。为使项目争取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我局认真分析国家、省、州投资动向,立足实际,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实项目库,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时加大深入企业调研力度,服务企业,向企业宣传资金支持及办法,积极帮助企业整理相关证明及支撑性材料,做到应报尽报。
(二)创新方法,争取主动。夯实项目前期工作,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和联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跟踪项目,提高项目争取的竞争力。
(三)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为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充分发挥我局对重点项目监管的职能,从源头、制度和程序上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深入自评,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项目进度控制不力:部分项目未能按照预定计划推进,导致工期延误,影响了整体项目进度。主要在于企业对项目进度的把控能力不足,缺乏科学有效的进度管理机制。同时,部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如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等,导致原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七、有关建议
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进度管理机制,及时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提升技术创新意识,加强项目管理团队对新技术、新方法的了解和学习,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在项目中的应用和推广。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此情况。
附件2: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6张
单位名称: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 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