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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mzzj/2025-0002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统筹社会救助资金;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承担协调处理毗邻县(市)间的县(市)界线争议,调处乡镇边界线争议,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对乡镇边界线争议行使裁决权;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工作;负责地名区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规划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弥勒市民政局是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科(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规划财务与人事科;弥勒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5个:弥勒市救助管理站、弥勒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弥勒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弥勒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弥勒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弥勒市社会福利院)、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

  3.202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抓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省州市配套政策的贯彻实施,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及时发放各项救助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继续抓好《弥勒市精准低保积分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确保低保工作阳光透明。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督促完成巡检司镇、虹溪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完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设施。

  (2)巩固基层政权,创新社会治理。做好上级安排的行政区划改革工作和新一届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巩固基层政治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建设与管理模式,完成弥阳镇区划调整后续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落实《弥勒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推动社区工作“减负增效”。

  (3)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抓好社会组织发展、殡葬改革、婚姻登记服务等工作;继续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弥勒市殡仪馆、骨灰公墓建设,按“公园”打造公墓,同时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为实现全员火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4)加强社会福利工作。加强老年人服务实施项目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做好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等工作;完成弥勒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5)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推动上级有关困难群众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6)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为重点,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抓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省州市配套政策的贯彻实施,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及时发放各项救助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继续抓好《弥勒市精准低保积分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确保低保工作阳光透明。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督促完成巡检司镇、虹溪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完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设施。

  2.巩固基层政权,创新社会治理。

  做好上级安排的行政区划改革工作和新一届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巩固基层政治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建设与管理模式,完成弥阳镇区划调整后续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落实《弥勒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推动社区工作“减负增效”。

  3.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

  继续抓好社会组织发展、殡葬改革、婚姻登记服务等工作;继续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弥勒市殡仪馆、骨灰公墓建设,按“公园”打造公墓,同时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为实现全员火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4.加强社会福利工作。加强老年人服务实施项目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做好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等工作;完成弥勒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5.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研究解决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推动上级有关困难群众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6.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为重点,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着力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及时发放救助金;

  (2做好老年人和儿童福利工作;

  (3着力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水平设施建设。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逐步加强: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2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

  3、社会福利工作全面落实:

  (1)残疾人、儿童、流浪乞讨等群体工作完善;

  (2)殡葬改革成效显著;

  (3)社会组织工作、婚姻登记工作服务到位。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基本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批复,收入40329033.00元,支出40329033.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77578.00元,卫生健康支出477857.00元住房保障支出373598.00元。

  2. 整体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51910152.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474330.90元,占93.13%其中包括行政运行预算收入2572458.00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收入1961476.64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收入5720498.72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337884.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4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991557.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428790.64元,死亡抚恤收入284218.50元,儿童福利收入1766719.90元,老年福利收入10551393.90元,殡葬款收入17879705.84元,养老服务收入1257930.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收入1172454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收入11213997.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收入55433389.00元,临时救助收入3799159.45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收入60325.05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收入292817.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收入17511132.00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收入33502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6357.75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200279.6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503794.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70461.45元,住房公积金收入555043.0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742706.72元,占6.87%。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145480208.24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4005.22元,占7.28%,项目支出134886203.02元,占92.72%。

  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3742706.72元,其中:项目支出13742706.72元,占100%。

  3. 预算执行情况

  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年初结转结余资金7315925.19元,收入总数151911109.9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预算支出总数159226971.99元,结转资金63.16元,执行进度99.99%。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在2023年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绩效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在日常管理中能做到各司其职,正常有序开展工作。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也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及上级要求,无不合理违规之处,完成了全年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绩效管理内容,不断提高绩效管理的质量和实效,部分项目未完成,主要的原因是上级资金下达较晚及部门项目实施时间跨度大,导致较少项目正在实施中,未完成绩效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 2023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附件2

  (二)过程情况分析

  附件2

  (三)产出情况分析

  附件2

  (四)效果情况分析

  附件2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在部门预算编制中,特别是编制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不够精细、不够全面。

  2.由于预算管理绩效工作开展时间短,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人员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理解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如下改进:

  1.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工作,精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充分评估合同支付进度和实际发放人数,充分考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不可抗因素,尽量降低预算误差,避免资金结余。

  2.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各科室和二级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强化项目责任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有序执行。

  3.将本年度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包括绩效目标审查制度、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奖惩制度等。

  2.加强业务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人员,确保工作人员能更好的、更效率的完成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包括可能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附件1.弥勒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弥勒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名称:弥勒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