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252-12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1.简述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全市能源对外交流合作。

  (2)组织拟订全市能源产业政策,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行业、能源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新能源发展工作。

  (3)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4)负责全市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能源局内部机构设置为4个科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新能源油气科、电力运行科、煤炭行业管理科。现有行政编制数8人,下属弥勒市能源安全技术中心事业编制数7人;年末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5人,在职人员经费纳入市财政安排;5名退休人员,其中1人由企业社保和市财政共同承担(双渠道人员)、其余人员由机事保承担。

  人员情况:能源局有乡科级正职1人,乡科级副职4人(实职副科3人,保留副科级待遇1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2人,弥勒市能源安全技术中心实有事业人员5人,其中工程师1人(专技八级),助理工程师2人(专技十二级1人,新入职人员享受待遇1人),办事员2人。

  3. 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3年全市能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能源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州能源工作和省、州、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保供应、增动能、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加快构建“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全力打造绿色能源强市,确保省、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能源安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为实施省委“3815”战略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1377”发展思路以及产业强市提供坚实有力的能源支撑和保障,确保守住防风险、保安全、稳增长的底线。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1)精准调度能源经济运行(2)全力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 (3)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保供。(4)持续深化能源经济体制改革。(5)奋力确保能源安全运行。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全市能源系统深入开展“两个革命”,全面践行“三法三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紧紧围绕各级“十四五”能源产业发展思路、目标定位和工作重点规划,立足全市能源资源优势,全力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能源保供、能源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全市能源产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安全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形成煤、油、电、气、新能源板块齐全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坚实的能源支撑及安全保障作用。

  (二)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根据我单位设定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按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逻辑模型,设定一级指标3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详见附件1-3(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领导在党组会议上召开党组会对全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布置,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我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并定期对预算绩效进行评价和反馈。

  2.专门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布置会、在会上要求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我局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3.注重与其他单位的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切实增强了绩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弥编发〔2023〕2号文件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无年初预算数。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2.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本年度总收入 33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收入共计1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8.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收入269.6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收入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7.86万元。实拨项目资金收入182万。

  (2)本年度总支出33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卫生健康共计支出8.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9.6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项目资金支出182万。

  3.预算执行情况

  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弥编发〔2023〕2号文件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无年初预算数。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全年支出决算数为336.7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能源保供安全稳定。1-12月,全市规上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56.15亿千瓦时,比2022年45.53亿千瓦时增加10.62亿千瓦时,增长23.32%。

  2.能源经济运行持续向好。1-12月,全市能源工业总产值达22.95亿元,比2022年17.99增加4.96亿元,增长27.58%。

  3.新能源资源有序开发。弥勒西风电项目于2023年3月30日实现88台风电机组全容量并网发电,投产时是我国单机容量最大的山地风电场项目;永宁风电弥勒片区项目于11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全市电力装机总量181.55万千瓦。

  4.煤矿升级改造成效明显。石棚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三期工程井巷施工已完成,预计2024年一季度进入联合试运转;小岔箐煤矿、泥脖子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正进行一期工程建设。

  5.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全市能源行业实现油气管网和电网安全运行,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3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分100分,自评结果“优”。详见附件1-2《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6-12月共计投入资金336.79万元,基本支出154.79万元,项目资金182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3年整体支出33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8万元,占总体支出45.96%,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纳、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目资金182万元,占总体支出54.04%元。其中支付国能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煤保供资金152万元,支付红河州拖白煤业有限公司职工安置补贴30万元。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年度工作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100%,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四)效果情况分析

  单位人员对工资福利及绩效满意程度达标,收益群体满意度达标,职工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项目资金182万元,电煤保供资金152万元,按文件执行,及时拨付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补助资金,企业满意度100%。职工安置补贴30万元,按文件执行,有效解决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不产生不良影响及社会稳定问题,安置职工满意度90%以上。部门履行职责达到全部预期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弥编发〔2023〕2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3月新成立的行政单位,6月独立核算预算。导致2023年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制度不够完善,如没有内部审计制度;二是财务人员短缺,仅有两名兼职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三是绩效指标体系不完善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单位下一步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二是配齐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以便规范管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自收到《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安排办公室牵头,煤炭行业管理科,电力运行科配合,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四是按制度、按计划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能源局

  2023年3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2、1-3.xlsx